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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内幕!!7年前长乐医院医疗事故大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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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曝光市医院
发表于 2019-7-10 13:0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ChrisitianLau 发表于 2019-06-30 23:01
根据长乐网之前发的资料来看。
我是这样认为的。
严重的医疗事故,院方肯定是存在责任的。只是单独把“李建雪”定为“医疗事故罪”立案调查,我想这是不公平的。“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一字之差,一个是事故,一个是犯罪,是不一样的。
第一,孕妇的首诊医生不是她,并且首诊医生没有与她进行交接,李建雪不了解孕妇病情。请问为什么没有人去追责首诊医生?
第二,孕妇破水,护士送孕妇进产房,期间李建雪都不知情,且待产房护士发现不对时候,联系李建雪,那时她才第一次见到产妇。同时作为一线医生的她也联系了二线医生(级别比李建雪更高),同时进行病情判断,也叫护士查询孕妇的检查项目,考虑“产后出血”,并更改了一级护理(最高级别的护理),进行了打缩宫素,修补止血并申请了输血800ml(没有楼主说的失血达7个小时没有抢救;此外再申请输血的时候,血库因为没有血了,无法申请到),放在重症监护的房间(并非楼主说的普通病房。ps.长乐医院的重症病房和普通病房好像没什么明显区别,就多了一些监护仪设备)。
我查阅了资料,产后出血至今都还是我们大中国孕妇死亡的第一原因。而且治疗上也是打缩宫素,修补裂伤,输血。李建雪有做到,而且是和她的上级医生一起合作完成的。如果期间存在责任,是不是二线医生的责任也脱不了干系?
以上,我觉得首诊医生的不交班,二线医生的指导诊疗就都不存在问题吗?为何单独针对李建雪?为何让我觉得是替罪羊?家属的憎恶不应该是这三个人吗?
另外,何谓“真正的死亡原因”?我在网上看过一些案件的描述,似乎并没有做尸检,真正的原因尚不明确吧?只能根据病情的变化去推理了,这是没办法的。至少让我觉得他们是有在找原因的。安抚家属的角度就更奇怪了,据说是已经有了赔偿,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好像也只能这样了。难道只有李建雪生不如死,或者是死了,才甘心?
记得当时,中华妇产科协会对此事也做出了一些回应,目前的医疗科技水平并没有达到对一些疾病有完美的治疗方案。换作最顶级的医院面对这样的事情,也不能保证生命。
此外,和病人共同对抗疾病的除了病人自己,也就是医生了....我觉得没有一个医生愿意去谋害一个病人吧?

祝家属节哀保重。

一个明白人
发表于 2019-7-10 13:1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爱我钓鱼岛 发表于 2019-07-01 11:03
长乐市医院,现在更名为长乐区医院,少了“人民”两字,发生7年前的重大医疗事故,应是能解释的过去的。
医生、专家都是纳税人花钱培养的,本应救死扶伤、为患者减轻痛苦,却在医院密谋串供、捏造病因、推脱责任、欺骗家属。真是煞费苦心,太可怕了。
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可厉害了纳税人的钱,不要硬套官话来做事,纳税人的钱培养你读书,你怎么不当个科学家报效祖国,你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辜负祖国的期望?。作为值班医生做了所有经验判断上能做的 联系了2线医生,有啥过错?揪着不放就是心肠坏。人血馒头可能不用吃了因为可能是有钱人家,但是这个人血馒头可能只是为了图自己痛快,可怜的小医生背了所有的锅!
发表于 2019-7-10 13:1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曝光市医院 发表于 2019-07-01 23:12
本帖最后由 曝光市医院 于 2019-7-1 23:14 编辑


首先长乐网之前的资料不知道在哪里什么样,其次,对你的身份打一个问号,从评论能感觉你似乎是个很了解事实经过的人,但是下面的观点为何全是在胡说八道,睁眼说瞎话?1、“刑法335条”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根据刑法规定,仓山法院一审判决为有罪,免于刑事处罚已经轻判了。2、首诊医生(接诊医生)早已开始轮休不在岗。李建雪接下来,做为值班医生,她上班的时间2011年12月31日一直要到第二天上午8:00,陈燕芳于2011年12月31日晚上21:24后分娩一直到2012年1月1日凌晨4:30死亡,这是在李建雪当班的期间。如果李建雪没有责任;上海东方卫视是大媒体,且路途遥远,当时就李建雪夫妻和邓利强跟陈燕芳家属在东方卫视对质直播,如果跟李建雪没关系那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现在又换了一种方式推脱,法理难容啊!3、孕妇破水,护士送去产房李建雪居然不知道?21:24分娩出一婴儿后就开始出血直到次日凌晨4:30死亡这不是整整7个小时?期间没有任何针对产后出血的紧急处理,这在诊断记录上都是白纸黑字写着的,这可以理解为故意的吗?4、“2012年1月1日凌晨2:35由产房推至病房”请问你们的重症监护房在哪里?诊疗和病历是你们医院的人写的白纸黑字写着清清楚楚,怎么你也可如此的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呢?5、血库没血?1月1号凌晨5点我们家属到血库查到了血库还有800ml O型血和500ml代血浆,大家都知道O型血是所有血型都可以用的,请问为什么她们不用?据当时长乐医院内部人员所说,由福州中心血库紧急调血由专车护送,只需要半个小时就可送达长乐医院,可是李建雪什么都没做,把人活活害死!6、从以上几点看,你们不是跟所谓的“专家”关起门来。“套”莫须有的死因,同舟共济,欺骗社会、欺骗家属、欺骗舆论、欺骗百姓、欺骗法律,不是如出一辙吗?

感人o型血万能,不要分血型算了好嘛?o型不是万能。做点功课,万能供血的血是不存在的。所有的万能撇开剂量都是耍流氓!
发表于 2019-7-10 17: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呵呵,法字旁边3个水,水不少啊。。。。
发表于 2019-7-11 07:2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年头,长乐都开始流行请小号水军了么
发表于 2019-7-11 10:0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个事故如果追究医生责任入刑的话,也应该追究死者家属的责任。这里只说医生责任,一句话没讲死者的丈夫,父亲,公公婆婆的身份,有心的了解一下吧。  没有他们的努力和违规操作,7年前的事早就该了结了。  一批医生护士已经离职了,不能从事这行业。说一句,长乐医院直到现在生小孩还要给医生意思意思,否则半天没人理的,比福州差太多太多了。
逝者已逝,让这件事早点结束吧。
发表于 2019-7-12 20: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产妇好可怜!
发表于 2019-7-12 22:36: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辜鹜 发表于 2019-07-10 13:12
可厉害了纳税人的钱,不要硬套官话来做事,纳税人的钱培养你读书,你怎么不当个科学家报效祖国,你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辜负祖国的期望?。作为值班医生做了所有经验判断上能做的 联系了2线医生,有啥过错?揪着不放就是心肠坏。人血馒头可能不用吃了因为可能是有钱人家,但是这个人血馒头可能只是为了图自己痛快,可怜的小医生背了所有的锅!

良心的发现,还是很崇尚科学家,应该称赞。在医生一句尽力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就结束了。真的尽力了吗?若是那样,为啥还有以上会议记录的曝光?
发表于 2019-7-13 08:2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Simonwei 发表于 2019-07-08 21:51
长乐医院医疗事故很多起都没人管了,悲哀。

赔钱了自然就和解了吧!就这个医疗事故赔钱了依然死搞他们
发表于 2019-7-13 09: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先森°Mr﹏ 发表于 2019-7-13 08:29
赔钱了自然就和解了吧!就这个医疗事故赔钱了依然死搞他们

有钱了,任性。

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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