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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长乐少年组成“远东社”狂殴福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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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22: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在今年高考前,福州台江警方摧毁了一个名为“远东社”的犯罪团伙。该团伙9名成员中最大的19岁,最小的才13岁。他们专找中学生、小学生敲诈勒索,动辄围殴他人,以打人为乐。为了吸引他人入伙,他们还把血腥殴打场面录成DV,上传到视频网站、QQ空间。  昨日,福州台江区瀛洲派出所通报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看人不顺眼
  砸破他人头盖骨
  今年4月19日,在台江新天成小商品市场后巷,初三学生杨某和5名同学在打牌,13岁的林某文刚巧路过。不知怎么的,林某文觉得杨某十分不顺眼,就打电话叫了几个人来,一起围殴杨某等人。
  杨某被打得无力反抗,林某文等人还不罢休,竟拿起一旁废弃的椅子,砸向杨某的头部。杨某顿时血如泉涌。
  林某文等人在事后迅速逃离。杨某则被人送进医院紧急抢救。经鉴定,他被打成重伤。医生将他破损的整片头盖骨换成了铁皮,医疗费花了10多万元。
  案发后,福州台江瀛洲派出所迅速展开缜密侦查,发现该案具有团伙作案的特征。经多次走访目击者,警方锁定了两名嫌疑人。
  5月5日晚,警方在台江某网吧将嫌疑人林某海(18岁)、林某明(19岁)抓获归案。
  经预审,两名嫌疑人供述出同伙王某和陈某的住处。5月6日凌晨2时许,警方将刚回到住处的王、陈二人抓获。
  此后,民警就此查出了一个混迹于台江区各中学之间的9人团伙“远东社”。该团伙长期对台江周边数所学校学生进行威胁、敲诈。其中,13岁的林某文竟是帮内的“金牌打手”。
  7日凌晨3时许,林某文及“帮主”林某勇等5人相继落网。在审讯中,林某文竟称自己当时对杨某“打到高兴才停手”。
  广收保护费
  帮人打架每场100元
  经查,“远东社”在2007年6月成立,9名成员中,最大的19岁,最小的才13岁。
  据团伙成员供述,过去有人用过“远东社”这个名字,似乎来头挺大,名声响亮,他们以成为这样的“帮派”为目标,走到了一起。帮派成员聚会的地点,长期设在新天成小商品批发市场内的老人活动中心。
  18岁的“帮主”林某勇由帮众选举产生,下设副帮主、堂主、金牌打手等,还有一位18岁的“美女军师”。
  “远东社”设有七八条的“帮规”,其中规定了“帮派成员不得吸毒,不能杀人”,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如果有人违反“帮规”,受到的惩罚是痛打一顿等。
  他们常殴打、敲诈、勒索台江区各校的中小学生,向学生收取50-100元不等的保护费。此外,他们还经常受请帮人打架,每打一场收100元以及一顿吃喝。
  为招人入伙
  将打人视频上传网络
  在调查中,警方在“远东社”其中一名成员的QQ空间里,看到这样一篇日志。
  日志写于2008年2月17日,视频中负责录像的女孩始终没有露面,镜头面对着七八名年轻人,其中有几人还穿着校服。
  经办该案的副中队长黄忠敏说,视频中的地址是台江光明港,“远东社”那天打了3名中学生,从视频可以听到,一些污言秽语充斥全程,而团伙成员手上拿着的,有铁棍、砍刀等物。
  在这个空间里,类似的视频共有3段,而日志里的文字全是不屑与无所谓的语气,简直以打人为乐。
  黄忠敏说,“远东社”拍摄下殴打现场的视频并上传,更多是为了“宣扬帮会威望”,以吸收更多的帮派成员,或者威压该地区各学校的学生。
  9人被刑拘
  警方呼吁受害学生报案
  “远东社”被警方摧毁之后,台江区各学校学生纷纷拍手称快。而警方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被“远东社”团伙伤害后,报警的学生只有寥寥数人,大多数受害学生选择了沉默。
  经查,该团伙成员共作案10余起,现已查实了7起。目前,9名嫌疑人已被刑拘。民警呼吁受害学生报案,指证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一伙跟随做生意的父母来到福州的福清、长乐少年,组成一个所谓的“远东社”,专门靠替中学生打架弄钱,还用手机拍下打人场面传到网上招揽生意……昨日,福州台江瀛洲派出所对外公布:这个号称福州校园“第一黑帮”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已被摧毁。

看得不顺眼 把人头盖骨打碎
    今年以来,瀛洲派出所先后接到8起中学生被打成重伤的报案,而且作案时间和手段极为相似。

    “他们太狠了,我的头盖骨都被打碎了。”受害者之一小明介绍说,4月19日,他正和几个同学在台江某小巷内打牌,突然,几个少年围了过来,不由分说就对他们一顿暴打。经医院检查,小明的头盖骨被打碎。目前,光医药费就已经花了十多万元。

    小明说,后来他从同学处得知,打他的那几个少年,是号称福州校园“第一黑帮”的“远东社”成员。而小明被打的原因,竟然是“远东社”的“帮主”林祖看他不顺眼。

    此外,还有7名中学生被打成重伤。而被打原因,是他们与同学发生矛盾后,对方花钱雇来“远东社”成员报复。

    台江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化说,今年1月25日,他被“远东社”成员叫到校外,对方先是对他一阵拳打脚踢,然后要他坐在地上摆姿势,并用手机拍照。接着,又拿木板、木棍打他,直至木棍被打折,小化在地上抱头求饶,对方才骂骂咧咧离去。而小化遭毒打的原因,是因为前两天与一同学发生小过节,对方雇来“远东社”成员报复。经检查,小化多处被打骨折。

网吧酒桌相识 还定了七八条帮规

    5月5日,瀛洲派出所民警掌握了该团伙成员主要犯罪事实后,开始收网。“不要怕,不就打人吗,大不了赔点钱,不就得了。”在台江区某网吧,面对民警,“远东社”成员林夏竟这样安慰同伙林军。

    随后,瀛洲派出所民警又陆续在鼓楼区等地把其他7名“远东社”成员带回询问。林夏交代,该团伙成员多数是福清、长乐人,之前跟随做生意的父母来到福州,他们中最大的18周岁、最小的才13周岁。

    林祖是“远东社”成员中年龄最大的,所以被推为“帮主”。林祖说,因为父母忙于生意,无暇照顾他们,所以他们只有自己到外游荡找乐,并在网吧和酒桌上互相结识。为了解决日常花销,他们成立了所谓的“远东社”,并尝试以替学生打架弄钱。

    “大家尝到甜头后,说可以把名声搞大,靠替人打架弄钱。”林祖说,后来,他们便用手机拍下每次打人的场面,并传到QQ空间内,以此为招牌明码标价替中学生打架。此外,他们还定了帮规,有七八条,大意是不吸毒、不杀人,其他任何事都可以干。最终,他们中是学生的都辍学,打工的则把工作辞了,专门替学生打架。

    昨日,当记者努力联系到该团伙一成员的家长时,对方在电话中号啕大哭,“我们平时都忙着做生意,没想到把儿子给赔进去了。”
发表于 2008-6-13 22: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远东?
发表于 2008-6-13 2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视频在哪?
发表于 2008-6-13 23: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祖国的未来就这样被。。。。。。。。。。
发表于 2008-6-13 2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哦耶
发表于 2008-6-13 23: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那杨某是铁头了,不怕砸了`
发表于 2008-6-14 00: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想看看视频 偶也想入伙哈哈
发表于 2008-6-14 00: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打的很严重啊。。。
发表于 2008-6-14 0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他妈的这群小混混打人真够狠的.....
发表于 2008-6-14 00: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原帖由 小斯 于 2008-6-14 00:02 发表
想看看视频 偶也想入伙哈哈

想入“远东社”还是“长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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