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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8 09: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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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一、村里统一规划安排的宅基地,未审批、未办产权的房屋能否与有产权房按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答: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区分两种情况认定:
1.有办理建房及用地审批手续,但未申请权属登记。
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进行建设的,虽未办理权属登记,但可确认为合法面积;
2、未办理办理建房及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区分不同建设年限按不同标准进行补偿安置或补助。
二、能否按实际丈量面积进行补偿安置,混泥土结构的房屋能否多加一层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即地基要算一层)?
答:《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原房屋补偿、安置面积为“确认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包括:1.有进行所有权登记的,其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其它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福州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规定计算;2.无审批手续的无权属登记的房屋,按建设年限确认补偿安置面积。所以,实际丈量面积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确认为补偿安置的建筑面积;地基没有建筑面积,故不能按一层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三、能否原迁、原建或由被征收人自己指定的安置地点(国锦厝或张厝里空地)进行安置?
答:此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地铁建设而不是商品房开发,不可能原迁、原建;《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条明确安置房地点:吴航中学北侧原迅捷双语学校项目地块。
四、货币补偿金额太低,买不起周边房屋,能否提高补偿金额?
答:《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货币补偿金额由征收实施单位委托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市场评估确定货币补偿,可按房地合一整体片区评估或分户方式评估;房地合一整体片区评估价确定为5800元/平方米,即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在签约期内搬迁的,每平方米给予1740元奖励,实际补偿金额每平方米为7540元。
五、安置房房设计方案能否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设计建设(如:应设计杂物间放置农具;应配套建设村民公共活动的场所)?
答:安置房建设在符合建设规范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住户的实际需求。
六、沿街第一排营业性店面能否按实际经营面积安置店面?
答:《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性店面给予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对于拥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建筑结构适用经营性用房,并依法纳税的视同营业性用房,可按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部门登记的营业面积认定。
七、围墙内空地面积能否计入一层建筑面积补偿,如仅建一层,能否按两层建筑予以补偿安置?
答:《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围墙内空地按不同建设年限,按基准地价一定比例予以补偿,不安置;被征收房屋确认补偿面积小于土地使用证面积2倍的,小于部分可增加住宅安置面积,增加的住宅安置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对接价缴纳购房款,不享受各种补助、奖励。
八、张厝里旧厝补偿能否按福州市区征迁面积计算法细则执行?
答:补偿标准及面积计算均按《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吴航站)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执行。
九、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否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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