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公告】关于网站备案登记期间的一些规定

[复制链接]
查看: 2641|回复: 0
发表于 2004-8-6 09: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为防止有人恶意破坏或故意散布反动色情信息,在网站向市公安局完成备案登记前,大部分版块现变更为会员论坛。如果您发现非法信息请第一时间与我们取得联系。
  (除“长乐话题”与“站务处理”普通注册会员可进,其余版块仅向会员用户开放)。

  需要进行认证的注册用户请拨打0591-28922299或将你所注册的ID发送短信至13599971520

附:网络提供商的相关通知

尊敬的创网用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未取得国家审核资格的BBS均属非法,一旦发现,先封网站,后查拥有者,后果严重!敬请各位用户立刻关闭您的BBS服务,配合国家网上扫黄行动,以免付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违法代价。创网中国提醒各位用户:
  1.自查自纠:请用户严格检查自己网站内容中,特别是BBS上的,各类有害的色情淫秽内容。
  2.主动办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提供BBS服务的网站,必须事先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否则均属违法经营。如果您没有相应证书,请自行关闭BBS服务。
  3.避免牵累:如因网友BBS发言涉及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关闭您的网站。
  4.违法后果:一个网站涉嫌提供色情淫秽内容,不仅该网站将被关闭,与该网站在同一服务器或者同一IP上的其他虚拟主机用户网站,都将被技术上暂时关闭,以待公安机关取证处理。
  5.善后处理:如果您的网站因其他人的违法行为被牵连,请及时致电创网中国客户服务部或登录我们公司网站
  我们将协助您向公安机关提出情况申诉,在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尽快开通您的网站。  
  
福州创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ALIGN]

[本贴已被 Stiven 于 2004-8-6 10:28:46 修改过][/COLOR][/ALIG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