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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09: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问题一,请问现在通知补材料(定居港澳)是通过信件还是电话?由于本人(长乐人)长期不在家,还能通过什么方式查询,如哪个部门的电话号码或是公布名单网站,办公地址?
问题二,现在有小孩了,是不是之前申请的夫妻团聚(没有小孩)的单子需要重新申请?小孩是不是随夫妻团聚的分数来决定是否可以到港定居?
问题三,夫妻双方都定居港澳,小孩国内出生的,小孩定居港澳的时间要多长?
问题比较多,有些是亲友咨询的,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发表于 2014-12-29 10: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一,港澳定居审批由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管辖,申请人达到定居分数线后,出入境管理处经办民警会电话或信件告知申请人前去问话或补充有关材料。福州出入境咨询电话0591-87752502或87821105.
二、如果小孩出生时,父母一方已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小孩可以港澳永久居民所生小孩单独提出定居申请。如果小孩父母一方在港澳只取得非永久身份,小孩可以合并父母一方夫妻团聚类型提出定居申请。
三、夫妻双方都定居港澳,小孩出生申报户口后可立即提出定居,定居分数线为1分,正常可立即审批。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0: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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