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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电视中学“手艺” 专门“碰瓷”敲诈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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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 23: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2008-4-2 22:40:21   来源:新闻网

   林某春和林某钟从电视中学到开车“碰瓷”骗钱的手段,驾车上路专找客车刮擦,勒索钱财,涉案金额近2万元。日前,长乐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春3年有期徒刑,判处林某钟1年有期徒刑。
   
  2007年6月的一天,林某春看到电视正播放一个揭露开车“碰瓷”诈钱手段的节目。他竟仔细地将节目介绍的犯罪手段记下来,准备日后作案。
   
  林某春把作案目标锁定为往返于长乐城关到松下、江田等乡镇的客运车辆。他还拉拢了同乡林某钟,开着一辆小轿车,在松下镇、江田镇一带伺机作案。
   
  每当看到经验不是很丰富的司机驾驶客车时,林某春便驾车在客车前后寻找机会进行碰撞和刮擦。“事故”发生后,林某春就要求客车司机赔偿损失。
   
  如果碰到一些较真的司机,林某春便脱掉衣服,露出文身,并打电话叫几个流氓模样的青年前来,扬言不赔钱就不让客车在那条路上营运。通过这些手段,林某春几乎每次都能诈到钱财。
   
  2007年6月至9月间,林某春和林某钟共作案4起,敲诈了近2万元,每次除了分100至400元不等给参与的人员外,其余赃款均被两人挥霍一空。
发表于 2008-4-2 23: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正道不走!
发表于 2008-4-2 23: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古语云:360行,行行出状元!    干第361行,肯定要栽的.
发表于 2008-4-2 23: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老天都长着眼睛呢~
发表于 2008-4-3 00: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原帖由 cartridge2 于 2008-4-2 23:59 发表
老天都长着眼睛呢~

4楼,你的眼睛都睁得好大呢,更不用说老天了!呵呵.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3 00: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4-3 00: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世道,有多少事情可以说得清?
发表于 2008-4-3 07: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活该,该判他们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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