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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国境安全防范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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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1: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长乐公安出入境 于 2014-4-25 11:43 编辑

1.在办妥护照后,应及时办好目的国的签证,购买机(车、船)票,办理各类必要的保险,了解目的地国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法律法规及我驻该国使、领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中国公民在国外旅行期间,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还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领事保护的相关信息可登录外交部网站查找相关信息(网址:www.mfa.gov.cn/)。

3.中国公民在境外遗失中国护照或护照被偷或被抢等情形时,应即向所在国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凭警察部门的报失证明到所在国的领事部门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或回国旅行证件,必要时还应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

4.中国公民如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申请回国证件时,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公民或驻外使领馆可登录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查询公民身份核查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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