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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偏“上户口先上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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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
纠偏“上户口先上环”需澄清更需行动2012-12-07 09:34来源:人民网         T | T 字号:  打印 参与评论   近日,有报道称中国多地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母亲要先被强制上节育环的情况。北京等地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自主选择权,不强制女性上环避孕。计生委负责人表示,计生委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各地的具体情况需向当地计生部门了解。(12月6日《京华时报》)
  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非婚生子、违规生子是上不了户口的,使得“黑户”成为社会中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后来,相关部门曾联合下文要求对加载在户口登记上的计生政策进行剥离,消除限制落户的政策性障碍。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却是,某些地方反而又昏头昏脑了。即便是符合计生政策的新生婴儿,要想上户口也首先得母亲去上环,否则就只能做“黑户”。
  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毋庸置疑,让新生公民在自己的国家里无法落户,这简直是对他们的一种“羞辱”,将对其尊严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更何况,计生委明确表示,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
  众所周知,育龄妇女愿意选择怎样的避孕方式,完全是家庭隐私,犯不着户口登记部门去操心,更无须外人随意渗透到公民闺房里去“严加管教”。
  哪怕“上环”真的效果很好,也总该以自愿为原则吧;更何况,上环还是一种手术,是女同胞原本可以免受的伤害。说白了,“上户先上环”就是对已婚女性避孕方式的粗暴干涉,背后的逻辑则是对公民的极度不信任。
  因为,公民自主选择的避孕方式,是某些部门所无法掌控的,而只要还能生就有可能超生,因此必须上环?“只要还能生就有可能超生”,如果这个“有罪推定”逻辑成立,真是叫人无语了。时至今日,极个别地方的职能部门,居然还有这样的防民如防贼思维,为此不惜冒犯妇女权利,实在是遗憾的事情。
  对此,计生委一句并无“上户先上环”要求是不够的。作为主管部门,计生委理当采取更为主动的作为,及时制止、扭转一些地方的违规举措。也唯有责任人付出相关的代价,“上户先上环”的偏执做法才有希望彻底纠偏。除此以外,引导女性群体更科学、健康地避孕,也是职能部门不可推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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