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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回购“黄面的” 车主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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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12: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市有关部门对尚在城区营运的47辆“黄面的” 进行回购,并予以适当的经济补贴。目前,47部“黄面的” 车主均与有关部门签订了回购协议,并向工作人员上交了车辆、车钥匙、行车证,提供车主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领回车辆回购补助款。

据了解,回购“黄面的” 旨在消除交通隐患。有关部门对回购车辆进行回购补助,按每辆车不同的补助条件和标准,给予每位车主2万到7万不等补助,特别是在回购通知下达之日起10日内自觉上交车辆并签订协议同意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并发放2007年度“黄面的” 车辆燃油补助款(约5800元/辆。)
 楼主| 发表于 2008-1-27 13: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可怜呀·
发表于 2008-1-27 14: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那黄包车都失业了、补助12400元还要汽车给政府、生话靠什么楼主也不想想?
发表于 2008-1-27 18: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是好事,问题总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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