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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想要回车牌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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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2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我们想要回车牌和行驶证
诉求编号 08011900080
诉求标题 我们想要回车牌和行驶证
诉求内容 为了长乐的市容美丽!我们的55辆黄包车在元月16日那天被长乐公交公司收购并拿去报废的!听说今年按照国家政策车辆报废后,可以保留车牌和行驶啊!而我们的车被报废后,报废场怎么不还给我们车牌和行驶证呢?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针对目前群众关心、反映较多的一些交通管理问题,研究提出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陆续实施。其中,第1项至第10项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11项至第16项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6月28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一些关于福州车管所贯彻落实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

的关于车管所服务群众将要采取的措施。 三、自7月1日起,福州车管所还将在福州交巡警交通信息网(www.fzjj.net)上公告我市逾期未检和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车辆,旨在通过这个平台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办理车辆年检和报废手续,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告知功能。

四、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这项措施,该所相关负责人称:这项措施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根据省交警总队制定的实施细则严格贯彻执行。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08-1-21 23:59 前批转。 (2008-1-20 22:34)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公安局 在2008-2-2 11:29 前回复。 (2008-1-21 11:29)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诉 求 人 55个黄包车 截止日期 2008-2-2 11:29
诉求时间 2008-1-19 16:45 事件地点 长乐市城关
发表于 2008-1-22 21: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事闹的实在太小了.
发表于 2008-1-22 22: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车牌号国家法令是终身所为权,黄面的被政府强治报废理应返还车牌及行驶证。
发表于 2008-1-22 22: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地方政府不管、闹上天都无用!:'(
发表于 2008-1-22 22: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LS的,不一定呢.
发表于 2008-1-22 2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黄面的没了等公交车确实让人烦,时间等的实在太久了,真扫兴!
发表于 2008-1-23 08: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呵呵 这个嘛 政府说的算 不给就不给的说了也白说
发表于 2008-1-23 09: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车牌及行驶证要上交
发表于 2008-1-23 17: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你们钱都拿到手了,说的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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