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金峰镇人民/政/府/的超强回复(疑似穿越版),已有回复

[复制链接]
查看: 8169|回复: 27
发表于 2012-2-5 11: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金峰镇人民/政/府/的超强回复(疑似穿越版),已有回复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的回复“玩穿越”?还是时间计算单位“诞生新名词”?
诉求编号  12010600237  
诉求标题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的回复“玩穿越”?还是时间计算单位“诞生新名词”?  
诉求内容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对于诉求编号 11112800500 的回复如下:
回复意见:
关于《金峰大排档每日从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霸占路面》投诉情况的反馈
市信访局;
市效能办投诉中心转办的关于《金峰大排档每日从下午4点至次日凌晨霸占路面》编号为11112800500的投诉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金峰大排档,经过多次的整顿,从零散分布在人流、车流量较多的商业城内大街小巷,且多为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镇区卫生状况与交通安全,为彻底整顿脏、乱、差现象,我镇要求城管部门对镇区夜市进行统一整顿、疏堵结合、综合管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防疫站等部门督促摊位人员主动办理卫生防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求他们在经营中尽量不影响周边居民,夏天每天下午五点半,冬天下午四点半摆摊,每天都派队员巡逻检查,做到安全第一,卫生清洁,经营有序,和谐相处,目前镇领导考虑到大排档周边居民的居住和交通原因,进一步加大整顿力度和资金,已提出将大排档进行搬迁,前期筹备工作已完成,预计两个内,能完成大排档整体搬迁工作,让凤顶路道路更加的畅通。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
2011年12月09日(长乐市金峰镇于2011129 17:15回复)

请问: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所回复内容中所承诺的:“目前镇领导考虑到大排档周边居民的居住和交通原因,进一步加大整顿力度和资金,已提出将大排档进行搬迁,前期筹备工作已完成,预计两个内,能完成大排档整体搬迁工作,让凤顶路道路更加的畅通。”
其中……“预计两个内”……这句话如何解释?是录入笔误?还是故意敷衍塞责?
两个月内(全拼输入时少了个月字)?
两个月(五笔输入错误,月与内搞错了)?
还是……………………
不管“两个内”是个什么样的时间新概念,那么是否以2011年12月09日(长乐市金峰镇于2011129 17:15回复)开始算起?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长乐市信访局 在2012-1-9 16:39 前批转。 (2012-1-6 16:39)

长乐市信访局  1 、 请 长乐市金峰镇 在2012-1-21 11:03 前回复。 (2012-1-9 11:03)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关于《金峰镇回复内容玩“穿越”》情况的反馈
市信访局:
市效能办转办的关于《金峰镇回复内容玩“穿越”》编号为12010600237的投诉件已收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首先,就在回复内容中出现”两个内“这类字眼感到非常抱歉,工作人员由于一时疏忽录入失误,少打了“月”字,事实上在对编号为11122100247的诉求件进行回复时已做出相关的解释,而在编号为11111500248的投诉件回复内容中我镇也曾提及“两个月”的字眼,所以不存在推诿责任而不正面回复的说法,尽情谅解。日后我们在工作中会时刻注意防止这类低级错误再次发生。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
2012年1月9日
(长乐市金峰镇于2012-1-9 19:53回复)  
诉 求 人  卿本良人  截止日期  2012-1-21 11:03  
诉求时间  2012-1-6 14:22  事件地点  金峰镇凤顶路大排挡  
发表于 2012-2-5 12: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尽情谅解。日后我们在工作中会时刻注意防止这类低级错误再次发生。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
2012年1月9日
发表于 2012-2-5 12: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我是农民 于 2012-2-5 13:01 编辑
齐天大圣 发表于 2012-2-5 12:22
尽情谅解。日后我们在工作中会时刻注意防止这类低级错误再次发生。
金峰镇人民gov-ern-ment
...


{:soso_e113:} {:soso_e113:} {:soso_e128:} {:soso_e128:} {:soso_e127:} {:soso_e127:}
太它妈的搞笑了!

尽情谅解?!!!尽情地谅解?,看来,还真得让投诉人长期地尽情谅解下去……!!!

估计金峰镇/政/府里负责回复的工作人员的文档录入操作有问题,之前估计是五笔录入判断出错(内与月)混淆,这次干脆改用全拼录入,结果理解错误(敬请变成尽情)!

如此素质水平居然还身居其职,这样的镇/政/府行政能力与质量(对于为民方面而言)可想而知……
发表于 2012-2-5 12: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唉,这样的打字水平…………
发表于 2012-2-5 13: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soso_e141:}很正常
发表于 2012-2-5 13: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失误很正常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3: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请给个说法 于 2012-2-5 13:30 编辑
丫丫个呸 发表于 2012-2-5 13:18
失误很正常啊


媒体来炒炒就非常不正常了耶,作为一个地方基层镇政/府在上两级的政/府官方网站(www.fz12345.gov.cn/ )办公窗口平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福州市数字办/福州市效能办/福州市信访局协办
)上进行行政回复,怎么可以一而再地/接二连三地出现金峰镇政/府自己所说的“低级错误”呢?!这还很正常?我看一点都不正常!!!
发表于 2012-2-5 2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少了“世纪”两个字,慢慢等吧,到时候改朝换代了,自然也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2-2-5 2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打字错误是很正常的
发表于 2012-2-5 22: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错了应该谅解    (2011年12月09日(长乐市金峰镇于2011129 17:15回复)    如果按照回复时间应该是2012年2月就搬走的 ,可是两个月内会搬走吗??????  希望诚信社会从gov-ern-ment做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华帖子
热门图文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