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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解除婚约不退男方礼金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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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0 0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女方解除婚约不退男方礼金起纠纷

女方解除婚约不退男方礼金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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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之窗 www.66163.com   2006-05-29





  本报讯男女双方依民间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女方收了男方礼金4万多元;没过多久,女方要求解除婚约,却拒不返还男方的礼金。昨天,备感无奈的男方打进本报热线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男方郑某,长乐人,今年28岁。今年1月初,经人介绍认识了24岁的闽侯女子何某。

  经过短暂的交往之后,两人在今年3月15日,按男方的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礼金33333元,外加一两二钱的黄金,以及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镯一个,黄金戒指两枚。

  4月底,女方突然提出解除婚约,理由是两人感情不和。男方认为,解除婚约可以,但是必须返还所收的4万多元的礼金。然而女方不予理会。近三周以来,任凭小郑如何催讨,女方就是不还。男方催紧了,女方就采取关掉手机和不接电话等方式回避。

  昨天,约记者见面的小郑感到很无奈:“事情弄到这个地步,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既然到了这地步,两人完全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自己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对此,福建省金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成梁认为,现在,以民间风俗举办的订婚仪式很普遍。从这个案子看,一方是基于婚约而获得礼金,如果毁约,理当返还所有礼金。如果男方因此还举办了订婚酒宴,那么女方还得赔偿因办订婚宴而造成的损失。

  陈律师说,女方不返还礼金,从法律上讲属于不当得利,男方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要。(本报记者奕通)



[来源:福州晚报]
发表于 2006-5-30 11: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b11][emb4][emb4][emb4]
发表于 2006-6-1 00: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可恨啊,这种女人
发表于 2006-6-1 06: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15][em15][em15][emb4][emb4][emb4]
发表于 2006-6-1 09: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4][em4]
发表于 2006-6-1 10: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这女人还不如做鸡的呢
做鸡的还知道交易不成功应该退款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6-6-1 11: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6-1 15: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这种女人太可恨了
如果男方有做错或道德等一些方面违背女方的话
不但可以解除婚姻约
还可以不退还礼金
发表于 2006-6-5 22: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b12]
发表于 2006-6-13 14: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骗婚?!!
多骗几个可以当富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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