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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乐特色——丧事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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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8 17: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原创]长乐特色——丧事大操大办

在福建省长乐市,特别是金峰镇,有关殡葬方面的风俗,现在可以用“浪费”来形容。我们在街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送葬队伍排成一长串,其中混杂着各种各样的乐队,有敲锣的,有打鼓的,有跳舞的,有踩高跷的,既有舞龙,也有舞狮。甚至还有架子鼓之类的乐队专业器材,在鼓手的敲打下尽职的发音,伴着卖力吼流行歌曲的歌者,招摇过市。如果逝世的是老人,其后代的腰包里又有些银两,那队伍中的各类组合更是有几十组,大都是能说的上名堂的。
   若是外地的朋友,乍一看,还以为是什么大型的演出活动。等到看见腰缠白带的正宗送葬分子及数量众多的花圈,才知晓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乐队,都是逝者的后代(如女婿、外孙、外孙女婿等)出钱请的。价码少的几百元,多则数千元。这些乐队不偷不抢,靠自己的双手赚钱,当然值得我们尊敬。该责怪的,应是那些带头请乐队的人。
   这股怪风,始于几年前。初衷,自然是把丧事办得热闹一些,好看一些。不过,如果出钱请的人都是富翁,那我们不好说什么,因为这样是可以繁荣地方经济的。但长乐人并不是个个都很有钱,有很多还只是停留在温饱阶段。在这阵歪风的带动下,许多人家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把生活费拿出来请乐队,甚至去借钱请。目的,就是为了在出葬这一天有面子,别人问起来的时候,脸上有光彩。
   事关面子的东东,还有一个,就是“办祭”。这个“办祭”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送葬的路上,经过某位后代的家门口时,摆上供桌及供品祭祀,并以这位后代的名义,发给每位送葬的人一个小食品,或矿泉水,或面包,等等。这项所费不多,每位至多花上两三元,几百人送葬,撑死也就是上千元。但另一种就可观了,那就是在酒桌上,给每位来喝酒的人送一个红包。红包外印着办祭者的称呼(逝者的后代,不包括子与孙)与姓名,红包内装着的阿堵物,少则五元,多则几十上百元。参加一场丧宴,如果主人家是有身份的,不但不用花一分钱(因为不收礼),还可以赚几百元外快(出手阔绰的后代多的话)。
   上述情况,若逝者家庭格外清贫,后代又无出息,自然是不存在的。但凡是在当地有点头脸的,都或多或少的要上演这类的闹剧。
   虚荣,是人类的原罪之一。它以前已经害了无数的人,今后不知还要再残杀多少。
发表于 2005-7-18 2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厚葬薄养”费思量
笔者最近听到这样一件事:某村三兄弟,平时不赡养母亲,害得老人家饱一餐饥一餐,而在其母去世后,3人竟各自花上万元将老人“厚葬”。问其因,答曰:“活着不孝死了孝,我们愿意多花些钱。”如此“活着不孝死了孝”的“厚葬薄养”的做法实在是可悲又可笑,令人费解和深思。
    我们人人都有父母,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之情、哺育之苦,那是人世间最纯真的情感。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道出了母亲眷念儿女的苦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儿女怎么尽孝也报答不尽父母之爱。古往今来,人们都是把儿女孝敬父母当作高尚的社会伦理道德加以弘扬。问题是孝敬老人应当是生前,而非死后。有些做儿女的,平日把年迈的父母视为累赘,百般嫌弃,或冷言冷语,或扫地出门,或弃之一隅,让老人干苦活、吃剩饭,稍不遂意,还要肆意辱骂……致使一些老人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有的甚至有家不能归、不愿归。而一旦老人去世,不孝子孙们便高设灵堂,大做“道场”,摆酒设宴,广邀宾客,修墓立碑……似乎这样做就可以算是孝顺了父母。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做给活人看的,无非是装点门面,摆摆阔气,博得个“孝子贤孙”的好名声,无非是借机收回“人情”,捞些钱财,无非是封建迷信思想还在作祟。像这样“厚葬薄养”的“孝子贤孙”最终将会受到群众的唾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受到道德和良知的审判。
  “孝行,人之本务,万物之纲也。”历史上,长乐人十分崇尚尊老敬老,把奉行孝道作为为人处事的根本。据《长乐县志》记载,自唐朝长乐设县以来,因模范“奉行孝道”而载入史册的长乐人比比皆是,如清朝人郑昭冫金,四岁能知孝让。及长,以事父母,惟恐不及。母病,吁天愿以身代之,割股和药进之,母愈。父丧,斩蓑苫次,哀动邻右,既葬,庐墓三年。诸如此类的孝行无不让人感叹万分。如今,人类已经跨入了新世纪,长乐也将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海峡西岸,这就更加要求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要与之相适应。因此,笔者认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用这两年来抓经济工作的力度和气魄,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广大农村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农民的头脑,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建设,尤其是在孝敬父母问题上,要大力倡导“生前敬养,死后薄葬”的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与时俱进,推进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真正实现由农民向市民,进而向公民角色的转变。   

发表于 2005-7-18 21: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b10]长乐人的愚昧无知的程度令人费解,这就是做长乐人很累的原因吧!
发表于 2005-7-18 21: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素质低下+爱面子=长乐人
发表于 2005-7-19 21: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悲哀
发表于 2005-7-20 21: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大家不要这样子,[emb8]自个把自个批得体无完全肤的,[emb10]
其实还好呀,很多地方还都是这样的呀,观念的更新不是那么快的[emb13]长乐现在这方面也在慢慢地变好呀,不可能那么快的呀,虽然我不喜欢马哲,但是有句话还是可拿来用的,  从量变到质变是过程不可能是一促而就的,事物发展的过程是复杂的。[emb13](什么乱七八糟的)[emb13]   
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一些习俗会重新出现的,包括一些糟粕,   我的毕业论文就是做民间习俗的变迁,包括那个丧葬习俗,很多地方暴富之后,很多不良的,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的习俗就会重新出现,特别是丧葬这块的修坟呀,豪华出殡呀之类的就会很容易出现,而且我们旧观念中就是有丧葬要厚办的潜意识,所以就这么回事了,去查一下,其它很多地方都这样,比长乐严重的还不少[emb9]
发表于 2005-7-20 22: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长乐办丧事,扔真钱的也不在少数!!
吸引一大班围观的人哄抢.
发表于 2005-7-21 06: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我知道我们隔壁村———鹤上歧阳村一个80多岁的老太婆去世,她的儿子们共花了100多万元(两个华侨,还有3个办轧钢厂的)而且每桌还分了7000多块,每人705块..............靠,有钱也不是这么花吧.........孝子们???
发表于 2005-7-21 14: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还有就是“做十”,南乡比北乡阔绰的多了,有一次,每个宾客都发了900多块......[em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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