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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157万 长乐醉驾撞人者有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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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09-10-13 09: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来自: 中国上海
圆满结束
发表于 2009-10-13 1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咱们有钱力量大
发表于 2009-10-13 11: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发表于 2009-10-13 11: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来自: 中国广西梧州
人没死赔这么多啊???
发表于 2009-10-13 1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这个当时论坛不就有帖吗,好像撞后跑了吧
发表于 2009-10-13 1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来自: 新加坡
这钱够厚的
发表于 2009-10-13 14: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多份同情,少份幸灾乐祸.有开车的朋友还是小心点,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撞人者和被撞者来说这都是人间惨剧,撞人者虽无意但醉酒,为了积极赔付想过去也应该弄得家财散尽,还连累家人朋友;被撞者和其家人虽说获得巨额赔偿,但无论如何也换不来正常的生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祈望人间多安康!
发表于 2009-10-13 15: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钱真好用。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10-13 15: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10-13 15: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现在这个社会。有钱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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