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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人蛇罪成新州林涛料被判遣返大陆妻称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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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7 0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发布时间:2005-3-6  新闻摘自: 星岛日报


曾犯「严重罪行」而面对递解出境审讯的绿卡持有人林涛(Andy Lin Tao)昨(四)日再次于曼哈顿移民法庭听审。经过约三小时审讯后,法官伏麦加 (Vomacka)决定于下周三(九日)作结案宣判。林代表律师高泰 (Theodore Cox)认为这次胜数机会很微,已为上诉作准备。其妻庄玲燕更担心得哭起来,但她坚定的说:「我不会放弃。」
  身穿橙色囚衣的林涛在审讯时回答法官问题时,比前两次都显得镇定。但末后面对法官多次质疑文件真伪及林涛留美的理据时,林涛开始显得疲累,一脸担忧,且多次用没有被铐住的右手?眼,并不敢望向只有数呎之遥的妻子。新州高地公园镇长Meryl Frank亦有到场,她在旁一边听审,一边安慰庄玲燕。
不接受家庭请愿
在整理呈堂文件时,法官伏麦加表示不会考虑身为公民的庄玲燕递交的家庭请愿,并指这不属其权限裁决,应另开新案讨论。此外,他亦拒绝接受由社工撰写关于庄玲燕的心理报告。该报告指出,若林被判遗返大陆,庄随林回国的决心。伏麦加认为庄应亲自在庭上作供,而非报告表明想法。
  林涛在庭上作证,表示曾于2000年在纽约的中领馆换取新护照,并两度回大陆。林在第二次回国乘机到家乡福州市时受到阻挠,并被劝喻转机到深圳特区。伏麦加质疑林为何在1992年逃离中国后,仍能成功在2000年更新护照。林表示其民运纪录在教育局存盘,推测有关资料并未转到公安局,所以他能成功换取中国护照。法官又细问林涛离开大陆来美的情况,林表示当时向走私「蛇头」共付了二万三千美元作偷渡费用,在1992年成功来美。
林涛在2003年因协助6名亲友偷渡,「走私人蛇」罪成入狱15个月。后来因其非公民身分,刑期满后一直被扣押,面对移民法庭递解出境的审讯。林与庄在高地公园经营「一元店」长达十年,深受当地居民爱戴,故早前庄曾成功筹募五百多个签名支持林涛留美。后来高地公园议会更通过议决,公开为林涛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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