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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18载:福建移民王建展一案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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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0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含冤18载:福建移民王建展一案撤案

  本报讯 美国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同意检方意见,撤除了对王建展的杀人指控,并下令撤案。
  受理此案的法官吉尔迪诺(Richard C. Giardino)2004年12月21日公布的决议书中指出,辩方和检方都表示审判的“结果很可能是无罪”。他同时也指出撤案的决定只是在“罕见的和强迫性的”情况下做出。

  据美国《侨报》报道,去年10月份上诉法庭下令重审王建展案之后,辩方和检方先后向法庭递交动议书,要求法庭撤除对王建展的杀人指控。虽然检辩两方在撤诉上意见一致,但是双方在具体措词上仍存在分歧。检方主要以搜证困难为由决定撤诉,并没有承认王建展无罪。辩方除了要求撤诉,还坚持王建展无罪的一贯立场,希望彻底为王建展洗刷清白。

  辩护律师梅农(Jaykumar Menon)表示,他想到法官“可能”做出这个决定,称赞吉尔迪诺法官做了件好事。不过他感叹花了18年以及数十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使王建展得以翻案,他形容为“令人悲伤”。

  检方将撤诉主要归因于举证困难,其中包括检方找不到37件指控王建展有罪的证据。梅农认为这只是一个“可笑”的借口。他说检方声称丢失的东西只不过是些资料如罪案现场的图片,除了狱警Richard La Pierre的供证,其它的都不是证据。

  梅农表示“有可能”反控政府,分别以两个诉讼案进行:其一向纽约州政府提出上诉,要求赔偿,这个诉讼案不需要证明被控告的一方有罪,而只要表明上诉人无辜蒙冤即可。另一个诉讼案是以恶意行为为名控告克林顿郡政府。

  梅农说,王建展被当作替罪羔羊,主要因为他是亚裔、贫穷、不懂英文,他认为与他的非法移民身份没有太大关系。

  法官已经下令完全撤案,王建展不再为1986年克林顿监狱杀人案承担罪名,而且他已经在今年服完了长岛抢劫罪的刑期。不过,由于王建展为非法移民,刑事诉讼结束的同时,移民局将立刻介入,王建展面临递解出境。

  王建展很可能被移交到移民局,送至移民局位于新泽西州的处所关押,然后进入遣送回国的程序。至于被遣送回香港还是老家福建,目前未知。王建展生长在福建,少年时期到香港,后来到美国。他母亲和姐姐母亲居住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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