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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警方速破“4.29”入室抢劫、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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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7 15: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长乐警方速破“4.29”入室抢劫、绑架案

长乐警方速破“4.29”入室抢劫、绑架案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6-05-07 14:32:44  




    4月30日,长乐市公安局侦破“4.29”入室抢劫、绑架案件专案组根据摸排的线索,经过严密侦查和守候,仅用28个小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缴获人民币16万元,破获影响恶劣的“4.29”入室抢劫、绑架美籍小孩案。
    4月29日凌晨2时30分,长乐市猴屿乡群众黄某报案称:凌晨1时15分许,三名男性匪徒闯入其家中(长乐市猴屿乡张村),用胶布将其捆绑后对其实施抢劫,抢走房内的人民币叁千元及半斤黄金。匪徒在实施抢劫后,还将其家中年仅四岁的小孩张某某做为人质绑架走,并勒索黄某30万元赎金。接报后,长乐市公安局陈永康局长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及技侦中队民警赶赴现场,组建专案组,开展调查摸排及现场勘察工作。由于被绑人员是美籍华人,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长乐市委林彬书记、市长柯有民获悉后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确保人质安全、尽快破案,消除影响。

    当天参战民警通过调查得知绑匪临走前要求黄某准备好30万元现金于次日交易,警方和受害者亲属采取行动时,马上与匪徒展开周旋,以拖延交易时间,为警方营救人质创造条件。 4月29日下午,匪徒将勒索电话打进黄某家中时,黄某家属按照要求与匪徒展开周旋,在福州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侦察手段获得匪徒所在的位置。参战民警不顾疲劳立即展开追捕,最终在霞浦警方的配合下,于4月30日清晨6:30,在霞浦城关一旅社抓获犯罪嫌颖人曹某某(男、别名曹某一、38岁,霞浦县长春镇人)和林某某(男、外号“肥弟”、36岁,闽候县青口镇人),并成功解救了人质张某某、追回赎金16万元。经过带回长乐预审,曹、林两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对黄某实施抢劫和绑架张某某的犯罪事实。

    5月1日,两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徐建峰曹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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