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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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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111
发表于 2010-3-18 22: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澳门来自: 中国澳门
早问过交通局长在哪里
发表于 2010-3-18 22: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有口就要喊
发表于 2010-3-18 23: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确实感觉像没人管交通的地方
发表于 2010-3-18 23: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占位观察啊。
发表于 2010-3-19 05: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发表于 2010-3-19 07: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爱尔兰来自: 爱尔兰
呵,头像里熨帖着“莫谈国是”,键盘中却敲打着讨伐官僚的文字。看来儒道兼用。
不过这网络上的讨伐,却容易石沉大海,意见轻薄得如风一样,转瞬即逝,无声无息。长叹一声,不谈为好。
发表于 2010-3-19 09: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聊城来自: 中国山东聊城
螃蟹在哪?
发表于 2010-3-19 09: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会被河蟹
发表于 2010-3-19 09: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长乐交通乱象丛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六条腿的虾蟆不好找,会当交通局长的人 ...
11111 发表于 2010-3-18 18:40

“执法者”才是交通混乱的始造蛹者!!!
举个实际的例子:金峰大街小巷(尤其是环岛至名人酒店),大量的无牌无证残疾人代步车、拉拉车、非法营运的私家车……,随意乱停靠、随意穿插、占用机动车道、人力拉拉车装上电动加速装置后夹在机动车道上随意逆行!
惠而多超市前的人行道及自行车道被“某些部门”承包给“某些人”成为收费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没有取得物价部门许可,高价收取“停车费”,没有任何合法的收费凭证!
上述乱象只是管中窥豹而已!!!
还有:商业城里的黄金地段违章建筑……
排挡夜市的违章搭盖……
简直是罄竹难书!!
发表于 2010-3-19 09: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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