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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抢险救灾受伤,被拒绝公伤待遇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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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5 08: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原创]抢险救灾受伤,被拒绝公伤待遇公理何在


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本人:蔡银弟,男,1958年4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是长乐市梅花镇人民政府行政干部,现任镇综治办副主任。事因今年九月九日一次抗灾抢险工作中跌倒受伤,曾定为工伤,后又被撤销,但单位领导却找借口不给予工伤待遇,出于无奈恳求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责成梅花镇领给予工伤待遇。
    事由:今年九月七日晚,天就下起了大雨,据气象消息,大雨会持续几天,这就引起了上级和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八日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动员布置抗灾抢险工作,有包村的镇工作队员都下到村里检查险情,没有包村的镇干部在镇里待命。大雨连续不断的已经下了两天了,那在历史上也是少见的气候现象。九月九日,约九点多的时候,一个梅花镇村民名叫林秀娟打电话向我求救,电话里说,她的家位于本镇将军山梅壶友谊楼下泥路身下的房子,由于几天的大雨,房屋上坡的水泥路面的水连续不断的往坡上灌,土被水浸泡久了,部分的土变成了泥浆,已经造成小面积的山体滑坡,大量的泥土已淹没到了她和邻居房子的后墙的墙跟,情况还会严重,继续下去,后果难以想像的,可能会造成整座房屋倒塌和危及人身安全,想得到镇里和村里救援,但又不懂得怎么联系,要我帮她联系。我得知后,一边劝她并要她动员邻居赶快离开,一边打电话向所管辖的梅南村联系,通报情况,为她求援。我当时给梅南村打电话,是用我家里的电话打的,号码是28600903,接电话的这个村干部没记清受灾地点,还回电话问我是在什么地方,他回的电话号码是28608513。然后,我本想向领导报告,当得知领导也陪同市委领导去抢险了,我心里又想,情况十分危急,呼救就命令,险情就是责任 就顾不得向领导报告,把险抢好了后再报告吧,所以身上没有穿上雨衣,为恐时间赶不上,只穿着拖鞋,在摩托车里拿出一顶安全帽,骑着摩托车就飞速赶往遇险现场
     我到了约五分钟左右,就是接电话的这一位村干部也到了,我就问那位村干部,只有一个人吗,还有其他人会来吗,(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个村干部,事后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张炳生,是梅南村代出纳),他说,还没有来,我先来探明情况的。这时我又打电话给村里,说这里情况紧急,要求尽快来些人,以便采取措施。这时现场只有我们两个人加上房主,在一批人马还没有到之前,我本想到房屋里查看一下滑坡的程度,然后再拿一把锄头上来疏通水沟。因为滑坡房屋是在坡下二十多来米深,去滑坡处查看,要绕水泥路从几十级台阶下去的,台阶用光石板铺的。由于台阶本身光滑再加上雨水漫到路面,我脚上又只穿着拖鞋,因此,当我走到第二级台阶时,我的身体失去平衡,双脚不听使唤,向前滑去,头在后面摔了个“五岳朝天”,全身躺在地上都湿透,想自已爬起来,可就是怎么也起不来了,还是房主把我扶起来。当摔倒之时,这位村干部就跟在我的后面,见到我受伤还立即打电话给村里说蔡银弟在现场摔倒受伤。我被扶起来后,并不觉得特别疼痛,还以为只是左上肩轮骨脱落,但一边手没有扶是不行的了。在这种情况,我还仍然查看地形,想尽快寻找解决滑坡方法。我摔倒约几分钟后,付镇长马国富带了陈观容和其它工作队员、几个村干部也赶到了现场。
     半个小时后,刘国海和几位同事找了一辆车由陈观容、郑贵坤送我去金峰医院拍片,发现左上肩骨头断了,然后,我被送到专科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就治,后诊断为左肱骨中段骨折。住院21天出院后,我曾多次找镇领导商讨有关工伤问题,却总是含糊其词的找种种借口。
   理由:我去抢险救灾没有受领导直接指派,不应该是工伤。这是没道理的。九月八日镇里布置抢险救灾工作,这是干部职工人人皆知的。镇机关值班室对面写字板上写着通知:“有包村工作队下村检查灾情,没有包村的在镇里待命“我认为这本身就是指派。 身为一个国家干部当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危及时,抢险救灾是不是应尽的职责?主动的争分夺秒把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该不该放在第一位?主动的去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我想这应该是没有错吧?!。各级领导在抢险救灾这个问题上,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险情就是命令,群众的呼救就是责任。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这个道理我想没有哪位会当领导的不知道的吧。因为我深深懂得这一点,所以才争分夺秒,奋不顾身的。可以这么说,当时也许由于我的及时通报村里和赶到,可能避免了一场难以预料灾难的。我想,我的主动及时的赶去抢险而受伤,为险情人避免了一场因此而带来的生命财产严重损失,假如真的没有及时防范,发展更为严重的话,那代价肯定是非常惨重的,肯定危及到村民的多条生命和多少万财产的问题,这可想而知的,这跟我受伤花了一两万元和几个月伤痛相比,难道不应该说,是伤得值得吗?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而受伤,这理应受到赞扬,这是领导对下级爱护,也是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一种重要手段。然而,我非但没有得到,反而连工伤待遇都被剥夺,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再说,多年来,每当梅花发生山林火灾时,情况紧急,一旦镇里拉响电铃报紧,每次都没有领导直接通知我参加扑灭森林火灾,可我总是能主动参加救火战斗,如果是在救火中不幸受伤甚至丧命,领导一句话说,我没有叫你来救火呀,那不是伤得冤枉死得悲惨吗?这道理何在呢?
     二、 我是怎么到救灾现场的。我们常说为人民服务,这个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这个人民本身就包括认识的和不认识,朋友的和非朋友的。如果认识的就给服务,不认识的就不给服务,朋友就给服务,非朋友就不给服务,或者是,不认识的就给服务,认识的就不应该得到服务,非朋友可以服务,朋友就不应该得到服务,我想这并不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所为吧,那肯定也不是我们国家干部、公务员的所为吧。我是外镇人,对于在梅花地域来说,无论是谁发生险情,只要有呼救,我就应有责任和义务去施救,因为我是国家干部,做不到那是失职行为,再说,抢险救灾又是公共行为的,这跟是不是朋友没有必然的联系。要是这样的话,那梅花森林火灾,就跟我没关系呀,我就可以不去,是吗?不,不能,因为我是梅花人的干部,无论领导有没有直接派我,那都是我应有的职责,我都应该主动去的。我的做法应该对吧?!
三、 现在镇里财政十分困难,连工资都无法保证,这我可以理解的,但这不能作为一个理由,只要我的伤的确是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去抢险救灾而负,这理所当然的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的,这也体现了人道主义。如果正当工伤因财政困难而得不到待遇的话,那以后有险谁去抢、有灾谁去救呢?
     四、 说平时表现不好,不能工伤待遇。表现不好,这完全是无中生有的。平时有分配的任务我基本都能完成的。很多同事都说我蔡银弟值班最到位,一到发生山林火灾时,也是我去救火次数最多人之一,这说明我平时表是非常好的。退一万步说,假如就是我的平时表不好的话,那应该功是功,过是过吧。何况在每年年终考核中我都是优良的。我是当过兵,当过十几年村干部和主干,绝不会没有分寸的。比如,有一个过犯罪受到惩罚了,一天为了人民利益而献身了,我想他应该得到赞扬和相应的待遇的。
以上所述纯属事实,请大家都来评评这个理。
谢谢,不胜感激!
                                                                                                                                                                  反映人:蔡银弟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


[本贴已被 快乐永恒 于 2004-12-15 8:23:58 修改过][/COLOR][/ALIGN]

[本贴已被 快乐永恒 于 2004-12-15 8:29:36 修改过][/COLOR][/ALIGN]
发表于 2004-12-15 09: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已阅! 转楼下![emb6]
发表于 2004-12-17 0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希望你的事情能尽快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04-12-17 0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顶一下,也请梅花的朋友证实一下.

若一个工伤都不能得到认可的话,那这个镇领导应该回家种地瓜了.
发表于 2004-12-18 12: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我看利明镇长平时人瞒不错滴啊~~~
[em5][em5][em5][em7][em7][em7]
发表于 2004-12-18 13: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为什么不给予工伤待遇.梅花政府没钱吗?
发表于 2004-12-18 13: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蔡银弟同志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公务员,不讲政治、不讲大局、无组织、无纪律、个人主义膨胀、不按正常程序向组织反映问题,随便在长乐在线论坛公开发表对组织领导不满的言论,致疑林彬书记提出的“大爱暖千秋”,在长乐网友中造成不良的影响,引发了社会政治不稳定,成为严重的政治事件。

明天写个检讨,到组织部来一下

呵呵,上面就是你发贴的后果

我有个问题想知道,这贴子是你贴上来的?你年近50,又是一名老党员会这么又致?

是你儿子帮你贴上来的吧?

如果这贴子不是你本人贴上来的,我建义大S删了,没有别的意思,意在保护你!

虽说你也快退了,可还有10年的工作时间,换别的比较成熟的方法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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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长乐框架很大,经济实力强劲,为什么一名公务员的工伤费都不能保证?什么大爱暖千秋,扯蛋!





[本贴已被 灰色药粉 于 2004-12-18 13:58:40 修改过][/COLOR][/ALIGN]
发表于 2004-12-18 18: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不管怎么样,权力都是靠先驱用代价一点一滴争出来的,致敬.
发表于 2004-12-19 08: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other 黄h金j高g.
[emb12][emb9]

[本贴已被 linova 于 2004-12-19 9:04:31 修改过][/COLOR][/ALIGN]
发表于 2004-12-19 16: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emb6] 不知道有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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