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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了长乐论坛,我们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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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哥
发表于 2005-8-30 10: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请大家多发贴,多回帖,多宣传,多参与,不要只是作个自私冷漠的过路客,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我们的长乐,不管你是身在它乡还是家乡!希望大家把你们对长乐的各种感情都写出来,让大家都来分享你们的喜乐和忧愁。
发表于 2005-8-30 14: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回复:[建议]为了长乐论坛,我们做些什么?

长乐在线论坛以前是不错的,可以讲些真话、实话,讨论一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事情,现在可不行了,好多在各大门户网站上都可以发贴子,在长乐在线一发就会被删掉,稍微讲话也一样删了,象这样的论坛大家说说看,留着还有多意义呢?
发表于 2005-8-30 14: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是不是违老大制定的版归了
发表于 2005-8-30 15: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公安部近日将对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 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反动,色情等内容帖子,谢谢! 请大家注意,不要涉及政治。

  (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日某ICP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在此提醒各位版主,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论坛一旦有关台湾的政治(包括政治人物)、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社会的帖子,一律立即删除。 国务院292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银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决心之狠,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此次检查的尺度,将不像以往一样,将暴露的图片,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而是将“凡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并严厉查处。

  以上为公安部最新通告,请全体会员自觉遵守,各版版主,警察加大管理力度。

发表于 2005-8-30 15: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回复:[建议]为了长乐论坛,我们做些什么?

宋楚瑜、连战二位主席台湾主席访问大陆的信息也不能写吗?
发表于 2005-8-30 15: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可以
发表于 2005-9-1 19: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怪不得我上次在长乐网吧里不能访问论坛,原来是这被屏蔽了,真是气呀。[emb4][emb4][emb4]
发表于 2005-9-1 20: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人神共愤........[emb4]
发表于 2005-9-7 20: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有空多来逛逛咯!!偶是没什么时间,哎[emb5]
发表于 2005-9-8 17: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网络是封不住的,
只有吃饱了人才会想到去封。
须记住: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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