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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婚礼——长乐婚俗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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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4: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按照长乐风俗,从前婚礼的第一标志是“花轿”,因此凡是没有“花轿”的婚礼,都被纳入“异常婚礼”之范畴。

  例如从前有“冥婚”,即未婚女子要为死去的未婚夫“殉葬”。先“游白志”到夫家,然后让亲人拿白绫带将自己活活勒死,以“纸人夫妻”举行过“冥婚”,再与未婚夫一同下葬。这一类女子从前叫“烈女”,受封建统治者鼓励,可立“贞烈坊”。

  又如“白婚”,也就是未婚夫死后,未婚女子表示愿到婆家为死去的“丈夫”终生守寡。因为“过门”时,要一年素装,侍花轿改装的“白轿”,连仪仗队伍也要一律素色,称女子的决心为“白志”,一路经过古人称之“游白志”。举行“白婚”时,据称要与“公鸡拜堂”。这一类女子从前叫“贞女”,也是受封建统治者鼓励,可立“贞节坊”。

  再就是“租婚”,即年到花甲尚未娶亲的光杆汉,为了能够“入祠堂”,死后好见祖宗,临时租个女人“拜堂”,俗称“和尚讨亲”,作个“名义夫妻”,大致也就是做了半天时间“丈夫”的一种“婚姻”形式。

  以上这些,都属有名无实的婚姻,所谓的“婚礼”,可谓名符其实的“异常婚礼”。但也有人认为,从前的童养媳“圆房”,男到女家“招亲”,再嫁再婚(包括有钱人娶姨太太),因为这一类婚礼,按照长乐风俗,都是没有“花轿”出现的婚礼,也被列入“异常婚礼”的另类。

  另外,从前还一种叫“荒婚”的,即男女定聘之后,由于未婚夫病入膏盲,男方为了“冲喜”,先把女子用“花轿”抬进门“拜堂”,因不是事实上结婚,称之“荒婚”。所谓“扶着拜堂”,说的就是这一类婚礼。“荒婚”尽管也有“花轿”出现,但它是有名无实的婚礼,因此也属“异常婚礼”。

  这也是从前女子之所以看重“金鼓花鼓”迎娶的原因。
(李孝干)




发表于 2005-12-17 21: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我没看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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