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陈1 发表于 2019-10-14 21:40:43

长乐10月31日拍卖两幅商住用地 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拍卖方式

10月10日上午,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五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据公告显示,将于10月31日上午公开拍卖长乐鹤上和猴屿乡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鹤上地块须建设30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2458元/平方米价格予以回购。(地块信息图)2019拍-17号2019拍-17号地块位于鹤上物流园区、绕城高速连接线西侧、京岭路北侧,实际用地面积约56.61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起始价15000万元。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2019拍-17号地块竞得人须建设5434平方米的商业店面,按照5040元/平方米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2019拍-17号地块竞得人须建设30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2458元/平方米价格予以回购。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2019拍-17号地块内配建的安置型商品住房须与商品房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2019拍-18号2019拍-17号地块位于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实际用地面积约20.65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出让起始价3100万元。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为1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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