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dy 发表于 2017-5-23 17:34:24

问一下一号,雷达测速跟探头拍摄的照片结果不相同怎么处理?

于2016年12月05日 11:18在长乐市漳下线2公里300米处,被拍摄为超速违章,认定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未达80%。记分值12分,罚款500元。对此处罚本人结果无法接受,由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违章拍摄的两张照片来看,车辆在0.1秒内经过的距离在实地测量后小于2.2米,而如果以雷达所测的超速时速为93KM算的话, 0.1秒经过的距离要达到2.583米,但是本人实地测量过,探头拍摄的照片对应的距离小于2.2米。所以,雷达的数据跟探头拍摄的照片证据是不相符的。本人的车辆超速的结果应该是"小于规定时速50%"的,本人已向长乐市交管法制室提交过三次复议,均无法修正处罚结果,均认为他们的设备都是正常的,但我认为雷达设备是有问题的,它所得到的结果跟交管的探头所拍摄的结果是不相符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连基本的物理常识都可以违背的话,这样的处罚结果是不公正、不公平的。该接受的处罚本人肯定接受,但不接受不应该本人承担的责任。

我是农民 发表于 2017-5-23 17:59:43

长期以来,中国大陆,就是太缺乏向楼主这样较真的人,勇于捍卫自身的权利,不论结果如何,都为楼主喝彩。
这样的维权,注定是艰辛漫长又坎坷的,但必须坚持下去,无论结果如何,即便执法机构拿出权威证据驳回楼主的诉求,但,楼主的这种精神足以提醒执法者:时代不同了,执法需要越来越规范了,人民越来越较真了。

㎡㎡㎡ 发表于 2017-5-24 09:44:05

楼主强,百姓的法来自于学校里学的知识,支持你,有理走遍天下。

指尖动起来 发表于 2017-5-24 14:57:31

这种事不好搞

交管大队一号 发表于 2017-5-24 22:05:41

你好,我队抓拍超速的设备经过省质量检测部门的鉴定,是合格的设备,所以该所检测的结果可以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果你有异议,可申请进行复议。

¥知足可乐¥ 发表于 2017-5-25 10:08:56

楼主顶你

默念你的情 发表于 2017-5-26 10:23:54

楼主你不嫌累啊,直接考科目一算了,没有沟通的机会了

华敦仔 发表于 2017-5-26 12:07:33

默念你的情 发表于 2017-5-26 10:23
楼主你不嫌累啊,直接考科目一算了,没有沟通的机会了

估计考过一次了,这下估计要考科目三。

Leady 发表于 2017-5-26 13:01:16

华敦仔 发表于 2017-5-26 12:07
估计考过一次了,这下估计要考科目三。

你说错了,我这个还没有去处理,怎么可能会有考科目一呢?那是扣分,学习后,才会去考科目一的。

Leady 发表于 2017-5-26 13:24:01

本帖最后由 Leady 于 2017-5-26 13:27 编辑

其实,之前已经复议过两次了,官方的说法是:“你要拿出证据,证明你自己没有超速这么多。”
事实上,我每天都会刷一下手机的APP,看是否违章,而收到违章信息的时候,是5天后了,我的行车记录仪的记录已经被覆盖了,如何证明呢?
所以,其实在第三次复议前准备去处理了,准备扣12分,罚款500元,学习7天,重考科一。。
只是觉得看到那个探头拍的违章照片时,感觉那个0.1秒的间隔的距离有点问题,就到了现场,量了一下,才发现,原来真的有问题,原来证据一直在那边,只是我没注意到而已,可能太信任了吧。
就想,再复议一次吧,说不定修正结果了呢?可惜过了一周,打电话问,回复我是:“上面认为他们的设备没有问题,所以复议没通过”。我说哪有什么东西是百分百不出问题的呢?这样明显不正常的情况也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吗?看来,让自己认错是很难的。又问,如果放12345会不会更好点?对方说,就算是12345最后还是要到那边,结果应该也一样,我想蛮再试试吧,反正不行就认了吧,谁让自己是普通老百姓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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