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者 发表于 2015-11-29 22:04:01

交警部门随意扣车及罚款---违规+自打脸

      (为便于探讨,请不要过早移到交警版块)
      为表明没有断章取义并防止一号修改帖子内容,本人已对一号之前相关的权威答复全部截图,真实可证。交警部门打击电动车专项行动,从一号的答复来看,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扣车罚款:1、强调扣车,因无法判断是否超标,没有上牌的一律扣;2、罚款,带身份证的当场处罚,没有身份证的扣车后到大队接受处罚。

一、从交警的做法来看,不论何种情况都采取扣车至少已涉嫌随意扩大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权力,滥用公权力侵害群众的财产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法律规定采取扣留的情形是:先对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拒绝接受罚款的才给予扣车,而交警部门不论何种情形都扣车、先扣车后处罚的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交警部门涉嫌违规,且扣车过程中是否当场出具凭证坛友可以检举,未出具扣留凭证的也违法。

二、长乐交警部门自打脸:2014年8月12日,一号在帖子中回复:“对超标的电动车,将省办法和福州市政府规定给予三年过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也就是在这期间,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无需报牌,按非机动车管理,但要遵守相关交通法律规定。”原文链接:http://www.changle.com.cn/thread-494970-1-1.html。明确答复无需报牌,可以上路行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但在今年的答复中变成“没有报牌上路系违法行为,要扣车罚款”、“无法现场判断无牌电动车是否是合规或超标电动车,所以对无牌电动车一律先行暂扣,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电动车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到交警大队处理。”从去年的过渡期内可以上路无需报牌变成今年的扣车罚款,长乐交警部门真是“言而有信”的公权力部门!!!

纯属虚构 发表于 2015-11-29 22:10:52

政策向来一会儿一个变,想当年户口要交了罚款才能上。现在随便上,谁都预测不了,走向。

a9509841 发表于 2015-11-29 22:47:15

楼主对于二胎怎么看,以前生二胎,罚款的金额也没明确规定,怎么看。

mouslin 发表于 2015-11-30 07:59:23

这事要关注~看看有没有新的说法

土哥 发表于 2015-11-30 08:19:32

庄生晓梦 发表于 2015-11-30 09:16:42

要是提起行政诉讼,准赢!

听风者 发表于 2015-11-30 09:51:00

庄生晓梦 发表于 2015-11-30 09:16
要是提起行政诉讼,准赢!

主要是希望能有合理合法的解释,如果没有,还望交警部门自我约束,自行纠正

顿悟 发表于 2015-11-30 15:39:13

现场根本就没提罚款二字就随便把车扣下拖走,什么目的交警自己最清楚。。。。

benziny 发表于 2015-11-30 15:41:46

红橙黄绿青蓝紫 发表于 2015-11-30 15:22
交警大队一号。。。自打脸爽不爽呢。。。有自虐症吗。。。
如此言而无信。。。以后是不是该把你说的话当放 ...

别太认真,认真你就输了。:victory:

有无 发表于 2015-11-30 19:52:12

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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