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公安出入境 发表于 2015-11-4 07:54:51

“双十一”网购注意有“四假”

     随着“双十一”网购热潮的临近,不少网友也趁此机会准备血拼一把,网络购物交易量大幅增长,给专门从事网络购物诈骗的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双十一”前后的网络购物诈骗类型主要表现为:

  一是“假网址”。不法分子通过制作与正规购物网站风格十分类似的“克隆网站”或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大型知名电子购物网站进行注册,将消费者引向事先准备好的“钓鱼网站”,通过直接植入木马病毒或诱骗受害人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方式,套取受害人私人信息,从而盗取受害人钱财。

  二是“假网银”。不法分子往往以网银系统有问题未收到受害人支付的货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或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购物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账户最近出现问题无法使用支付宝,要求使用其他支付手段;或以折扣等为诱饵,诱骗受害人使用先汇款再交货的不安全交易方式。

  三是“假客服”。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淘宝卖家交易信息后,在没有发货前联系受害人,称系统升级,受害人之前的订单失效,并要求受害人与假冒客服人员联系。受害人与假冒客服人员联系后,逐步陷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或被要求提供银行卡号等进行所谓的退款操作,或被要求先行交纳保证金等,进而上当受骗。

  四是“假商品”。不法分子多是用假冒伪劣的山寨商品冒充名牌货物,以次充好,用户收货后才发现上当。或是受害人心存侥幸,在网上购买毕业证书、考题答案、手机【系统屏蔽词】等非正当商品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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