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新闻] 文岭安置房
关于文岭镇新元里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批复文号:长发改基216号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18 2014-12-25 09:10
文岭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文岭镇新元里拆迁安置集中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长土规预127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文岭镇实施民生工程,同时有利于推进金梅路的建设,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文岭镇文岭村新元里,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文岭镇新元里拆迁安置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4541.4平方米。根据市国土局用地预审,该项目有占用耕地,根据国土部、国家发改委《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98号)文规定,禁止建设大套型住宅项目(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261.66万元,其中建设安装工程费用7165.7万元,基本预备费393.41万元。资金来源:文岭镇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符合设计、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要求,建设期限:15个月。
六、招标事项: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附:1、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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