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各种心情故事集合 :)
很少来 ,心还是希望这个版面热闹一点:)1 眼镜
近视度数500多,不戴眼镜的话看东西都很模糊,以前除了睡觉,几乎时时刻刻都戴着眼镜,
想看清楚人和事物。
最近想配隐形眼镜,双眼之间的眼镜痕太沉重了,不知不觉也压在眼皮周围好多年了,不敢
不戴,怕看错了道,怕走错了路。
尝试了一下不戴眼镜,走在路上,迎面而来的人们我看不清他们的样子,朦胧中的他们都是
帅哥美女,原来看不清楚也不是什么坏事。
刚刚看了一部新的连续剧,名字叫十送红军,里面的革命老爹在短短时间内相继失去了三个
儿子,在埋葬第三个儿子的时候,他哭着说自己好后悔没有给儿子洗过一次尿布。
老爸回国好多年了,一直都一个人在国内生活着,不舍得吃穿,连一口的黑牙都不肯换。前
一段时间,他进医院差点出事了,老囔囔着要看孙子,怕自己时日无多。
以前老气他,他倔我更犟,老喜欢较真。他有张扑克脸,我尽量避免不像他,虽然亲朋好友
都说我们是一个磨子印出来的。我喜欢笑,但是我知道,我骨子里还是挺倔犟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乐字,我真的是个挺快乐和挺乐观的人,只不过有的时候会累,毕竟笑容也
有疲倦的时候。
太倔犟不好,心里藏了很多事,想着不连累人,其实很多时候反而累人累己。就像戴着眼镜,
眼镜后的自己总有一面是不为人知的。
隐形眼镜下周就该拿到手了,到时候眼睛多转转,世界应该会更明亮一点。那时候就能戴个
墨镜,偷看女生的时候也能神不知鬼不觉了。
摘下眼镜,走在回家的路上,听着音乐,迎面而来的微风挺好的。放下双眼之间的沉重,不
要辜负乐的字。 2那时在厂里,有天早上,朋友在走廊上捡回一只小鸟,说是看它在地上扑楞来扑楞去,又不会飞走,便把它带回来了。出于对幼小动物的同情,我想尽力照顾它,给它倒水,又撕下几片面包放在它面前,但它无动于衷,只是默默地低着头,像个迷路的小孩。我正不知怎么办呢,门外阳台上突然传来一阵急切的鸟叫,吱-吱!一声高一声低,且透着焦虑与恐慌,我捧上小鸟去看个究竟,果然看到2栋宿舍阳台上站着一只一模一样的大鸟,我已经走得很近了,它依然不惧,还在一声紧似一声地叫着,我觉得我听懂了它喊的内容,它在说:“孩子,你在哪里?孩子,你在哪里?”
那一声声包含着自责与痛心的叫唤催人泪下,忍不住心头一阵感动。我把小鸟放在阳台上,小鸟终于听到了呼唤,也发出了虚弱的回应,居高临下的大鸟很快发现了它的孩子,激动得吱吱大叫,刚想扑下来,意外发生了!等不及的小鸟已跌跌撞撞地飞出了阳台外,就在快要靠近妈妈的时候终因体力不支掉了下来,苦苦撑着滑到了男宿舍里! 可怜的小鸟妈妈,眼睁睁看着失而复得的小孩又在它面前消失,便一直站在那里不停唤着,一个钟,两个钟····从早上八点一直到十一点,声音渐渐沙哑,但它仍固执地不肯离去,听着那凄惨的叫声,我的心也揪得紧紧的,我一定把它找回来,
让它们一家团圆!最后还是朋友帮的忙,从男宿舍里把小鸟带来给我。 我带着小鸟从2栋宿舍追到3栋阳台,终于看到了小鸟的妈妈,我把小鸟放在地板上,赶紧躲到玻璃门后。很快小鸟妈妈发现了小鸟,扑楞着翅膀飞了下来,绕着小鸟转了一圈,吱吱叫了一阵,蹬蹬跳了几步,尾巴一翘,翅膀一张飞上墙头,它在教小鸟飞翔,一遍又一遍,最后无奈地站在墙头,沉思一阵,飞走了,它去找小鸟爸爸了,我想。果然,过一会又来了一只大鸟,也如此这般地教小鸟,但小鸟太虚弱了,它还是飞不起来,
小鸟的爸妈没有手,不能像人一样把不会走路的孩子抱回家,它们能够做的,就是鼓励它的孩子自食其力,不断给它加油打气。 我没有看到结局就离开了,因为我不该躲在一边给它们造成威胁,但我坚信,小鸟的爸爸妈妈不会放弃的,小鸟也不会放弃,因为它已经在一次次地扑楞着翅膀,只是,当我回到我们宿舍楼的时候,3栋宿舍楼高高的阳台上,依然有两只小鸟在站岗。 3离别了,你夜夜绿尽我的梦;相见了,你株株看透我的心。家乡的果园,清翠缀红,飘甜飞香。金风里,满园“飒飒”轻响,宛如慈母柔声细气的摇篮曲。
儿时,我家屋后有个梨树园,每逢烟花三月,满园洁白如玉的梨花,竞相怒放,清香四溢,引来蜂回蝶舞,燕语莺歌,好一幅“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美景图。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常常邀上几个小伙伴,在梨树下追来跑去,从梨花烂漫的季节到果子悄挂树梢。
小时候是无知的、淘气的,看着初露枝头的雏梨,就忍不住掉口水,小伙伴起哄怎么弄下几个来尝鲜,几个胆大的家伙踩着肩膀,搭起人梯,“嗖”、“嗖”爬上了枝干,扔下一株株的“梨娃娃”。下面的小家伙们便一窝蜂的争抢着,抢到了就往嘴里塞,“哇,涩死了!”几个带头的家伙连忙把嘴里的小果子吐了出来,然后又开始你追我赶。那时的我在树上,看见父亲拿着竹扫帚疾步而来,“你们这些小兔崽子,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他一边骂,一边挥动着手上的“武器”。
我一声口哨,大家四散而去,把我一个人落在了树上,这时没有了“人梯”,我着急地蹲在树杆上,眼看着父亲由远而近,我哈了口气,咬紧牙关,往下一跃,“咔嚓”一声,疼痛从脚底弥漫全身。脚崴了,跑不动了,这时父亲也来到身边。一边气鼓鼓的骂着,一边又心疼地握着我的脚揉来揉去。
后来大了点,不再淘气的时候,我便时常仰卧在树下软茸茸的草坪上,细数枝上累累的香水梨,宛如秋夜躺在禾场清香的稻草堆上,数着银河中眨着诡秘眼睛的星星,数着数着睡着了,梦中我变成一只翠鸟,飞上挂满果实的梨树上,亲吻着枝芽上的鲜嫩香果。这时,会有另一群小家伙在树下转来转去,望着那串串晶莹的果实,转着眼珠想着歪点子,我笑着望着他们,想起我的童年。
成年了,回故里。眼前的果园,比孩提时大了许多,一眼望不到尽头,沉甸甸的果子把枝条坠成了千张弓,株株树冠像盛满果儿的头筐篮,每条沟、每道渠、每面坡,都像花果的山,花果的河……偶尔,听见园林深处飘来绵长、甜嫩的歌,又闻到酒坊红浆紫液的缕缕醇香,我跟在果农身后,看他背手仰脸,在绚丽的阳光下,踩着斑驳的树影儿,围着果树转来转去,抿着嘴甜甜地笑了。那一树树脆嫩发亮的李子树,那喷香抹金的“香水梨”,那随风点头的“甜蜜桃”,……也像是对我眉来眼去、暗送秋波哩。
果园里,风景独好,情趣盎然。这儿,酿造着可口的蜜,蓄积着浓缩的香,描绘着醉心的画,展示着生活的美。 4贝克街的尽头有一家衣服店,打从我来这里就一直存在着。
其他店则以各种速度入驻,然后倏忽消失。我还记得小巷里的那家面馆,那阵子我情绪低落,毫无食欲,早餐因为起得晚而省去,剩下的两顿饭便全去那里吃,每次动几下筷子便又回到旅社。去年立春那天,当我再次来到贝克街,这家面馆竟变成了奶茶店,约摸半年后,又变成了零食铺。
还有那家饰品店,饰品店的老板经常会和我去贝克街对面的校园里打篮球,他是一个木讷寡言的青年,我们打完球会坐在双杆上胡扯,总是我在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每次,他都会一言不发地听我讲完,然后为我点上一支烟,却很少搭话。在篮球场上,他要比我更引人注目,他经常会盖我的帽,而我却对他束手无策。他最后一次和我打球时并没有告诉我他要离开,直到第二天,我去还他一包烟的钱时,我才发现店面贴着转让的广告,当时我难过极了,心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整个街道就是以这种昼夜更替般的速度刷新着,我每天穿梭其中,却始终对这里保持着最初的疏离感,它就像流动着的岛屿,无时无刻不散发着陌生的气息,我辨别着它,试图想记住它,我不停地与周遭的一切擦肩而过,随时相遇,随时消失。
唯独这家衣服店。
二、
我来到贝克街有三年了,注意到这家店是因为饰品店老板的不辞而别,那段时间,我心情真是糟透了,我每天上班下班,没有任何的交际圈,自饰品店老板走后,连球场也去得少了。
直到有一天,我去衣服店对面的午夜酒吧应聘,出来时才发现这家衣服店竟然还没有关闭,当初我初到贝克街时,在这家衣服店买过衣服,居然还开着,我默念着,心里徒然生出些许宽慰来。
后来每次从衣服店经过,我都要留心张望一下店内。店主是一位很年轻的姑娘,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我们还可能是同龄呢。久而久之,我对店内的陈设可谓一清二楚,橱窗里的衣服每个月都要换新款展示,柜台上摆设的花瓶哪天若是换一种花,我都能够辨别出。衣服店的老板娘永远坐在柜台前,柜台就摆放在门口里侧,老板娘通常会坐在那儿看电视,偶尔会张望门外。有几次,我的目光和老板娘交汇,老板娘便赶忙收回视线,继续看电视,而我则会啧啧舌头,沾沾自喜起来。
我在贝克街尾的午夜酒吧做服务生,每天的工作就是站在门口迎接顾客,为他们开门,心情好时说一句欢迎光临,心情糟糕时,便低着头机械的开门关门。午夜酒吧距离衣服店有约五十米,我每天晚上九点上班,衣服店通常会在晚上十一点关门,所以迎客闲暇之余,我总会去张望衣服店。衣服店的生意并不算太好,每晚也就三四个客人,与午夜酒吧相比,衣服店显得格外地冷清。老板娘通常会在十点左右去隔壁的快餐店买一份外卖,然后继续坐在柜台前看电视,等吃完快餐,时间差不多就到了十一点,这时,老板娘便会把门外的招牌收回屋内,拉下卷门,最终消失在我的视线内。
一过十二点,贝克街的店面便全部关门了,黑压压的街道看不到尽头,摆摊的货商便在黑夜里拾掇着货物,几盏路灯发出微弱的光,以及远方的霓虹,把夜晚渲染地阒静凄然。我站在黑夜的路口,迎接着一批又一批客人,酒鬼、基佬、妓女、背包客……他们衣着光鲜,精神萎靡,身上散发出一股来历不明、属性未知的气息,直到下班,依旧残存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工作需要持续到凌晨两点,在深夜买醉的人群中穿梭,在觥筹交错中瞌睡,直到他们消耗掉最后一滴精力,我才能够与同事交班,匆匆赶到破旧的旅社,倒头便睡,醒来时早已日上三竿,贝克街重又人声鼎沸。
三、
如此往复,我的生活就像是流水线上的产品,井然有序,每一道步骤都熟稔于心,上班、睡觉、吃饭,除此以外,我唯一可支配的时间就是午后的一段时间。通常我会去打篮球,后来没有了球伴,我便骑单车绕着这座城池转悠,那辆自行车是我节省了三个月的零花钱去二手市场买的,买来后两个月的某个阳光强劲的午后,它便在车库里消失了,我足足找了三遍,心想没准又转手到二手市场了。失去单车后,我整天闷在屋子里睡觉,没有丝毫想法,形同残骸。
直到某一天突发奇想,我买了一根鱼竿,于是每天下午,我便戴着鸭舌帽,提着包裹,去护城河边钓鱼。暖洋洋的阳光洒在湖面上,水面波光粼粼,我在那里能够呆上一个下午,直到夕阳西下,河面被镀上金色的膜。
在夏天,经常有一些和我同龄的青年在河里游泳,他们绝大多数也是外乡人,见我在岸边钓鱼,便吆喝着让我也下去游泳。我不会游泳,所以每次我都摆摆手。有时,他们会游到岸边和我搭话,问我是哪里人云云,通常,我会给他们点上一支烟,他们抽完后重又回到河里,每当这时,我总会想,可能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次相见了。我也确实从没见过熟悉的面孔,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一些零时工,掌握着一门手艺,有木匠、瓦工、电工等等,不停地在这座城池里变换着地方谋生,最终的命运大概都是离开。
我依旧默默地关注着衣服店的一举一动,但我从来没走进去过。它对我来说似乎是一种庄严的仪式,而仪式只适合远远地观望。亦或是一种直抵人心的无言慰藉,我从没试图去破坏这种静默,只会因这种无声的默契而心存感激。
我迫切地想走进去只有一次,那次是因为我好久没买新衣服了,当时我真想冲进去,却因某种胆怯而作罢。可我却不可遏制地陷入了幻想那个情境,我走进去了,像去见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我说,我要买衣服,我毕恭毕敬,神态俨然。可我始终幻想不出老板娘的神态,她在我脑海里仿佛只有坐在电视前的那一种神态,想到这里,我不免感到怅然。
有一天,我经过衣服店,发它大门紧闭,我蓦地陷入了莫名的慌张中,我急迫地穿过人群,走进了衣服店隔壁的快餐店。我忐忑问快餐店的老板,衣服店怎么没开门。快餐店老板打量着我,并不急着回答我。我继续问,您知道吗。老板说不知道。我失望地走出快餐店,料峭春风拂过我的脸颊,我拉起衣服的拉链,正了正帽子,午后的街道弥漫着食物的芳香,我嗅了嗅,钻进了人群中,惄如朝饥,恍如失去了一位故人。我向酒吧经理请假,经理问我缘由,我答不上来,他拒绝了我。
那一周,我连钓鱼也懒得去了,我又找到了新的娱乐方式,就是花上一元钱坐巴士,从城南到城北,从废墟的郊区出发,穿过树林与人家,穿过都市的繁华,再穿过树林与人家。
我坐在车尾,有时我会全神贯注地盯着车窗外的风景,葳蕤葱茏的树木、鳞次栉比的高楼、风尘仆仆的路人……更多的情况是不知不觉地睡着,到了底站后被司机轰下车去。我从不和乘客说话,也不为他们让座,每次巴士在站台停下,我便看着乘客一个个下车,若是在城区,上车与下车的人基本扯平,所以车厢内仍旧是满满的人,我讨厌这种拥挤,最喜欢的状态就是车上只有八九个人,在慵懒的午后,随着巴士漫无目的的摇晃。
有一次,我在巴士上遇到一个女人,她接完电话后便歇斯底里地哭泣起来,当时车上只有五个人,安静的车厢内回荡着她的哭声,没有人去和她搭话,这个场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后来,车上只剩下我俩,我凝望着她,久久不愿移开视线,她啜泣着,这个场景随着滚动的车轮在这座城池穿梭着,最终在初春的午后戛然而止,分崩离析。
四、
经理告诉我,接我班的同事病了,所以我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中午吃完饭便需要去酒吧工作。当时我正在洗酒杯,我没有吭声,那晚凌晨四点,我才回到住宿。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台洒在地板上,不时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响,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难得在早晨七点起床,熹微晨光照在被褥上,我洗漱完毕后寻思着出去吃早餐,要知道我有一段时间没吃早餐了,那个卖生煎的婆婆还欠我四块钱呢,那次我给她十元钱,她说没有零钱找,我便说下次继续来这边买。我在贝克街来来回回找了几圈也没见着人,我摊了摊手,饿着肚子重又回到了住宿,公用厨房挤满了人,我住在这里三年了,只认识三两个人,房主阿婆向我要两个月的住宿费,我推辞着,表示等我拿了这个月的工资便还上。最终还是放弃了排队做早餐。我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门外传来木质阶梯吱呀作响的声音。
令我喜出望外的是,衣服店又开门了,店内的衣服全换了,我这才明白,之前老板娘可能是进货了。我站在路边张望着店内,衣架上全部是春装,整齐划一地排列着。贝克街两侧的柳树也抽出新芽来了,远远望去,绿油油的,像璀璨夺目的星辰。春风又绿江南岸,我想到了这句宋诗。老板娘在店内来来回回忙碌着,我转身走开,和煦的晚风钻进我的胸膛,我穿着我新买的外套,想着找个合适的机会,走进衣服店买一条新裤子。
那晚我和一个喝醉的顾客发生了冲突,经理为了息事宁人,便把我开除了。那个顾客似乎是失恋了,他喝得酩酊大醉,我们店快要打烊了,他还要喝酒,还要求我陪他喝。我一把推开了他,不想他没站稳,应声倒地了。他站起来后便攥起拳头要和我打架,我和他扭打在一起,他嚷嚷着为什么要和他抢A,之后便倒在我身上,吐了我一身,我的新外套被他吐的满身都是酒,我一气之下,给了他鼻子一拳,他的鼻子哗啦啦流血了。
事情惊动了经理,经理命令我向他赔礼道歉,我拒绝了。经理大发雷霆,旋即命理我去财务部结算工资,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收拾完毕走出酒吧后,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没有回住宿,一个人在漆黑的贝克街里游荡着,我走到街头的便利店买了包烟,坐在霓虹灯下木椅上,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
第二天清晨回到住宿后,我连着三天没有走出房间,就窝在床上,脑子一片空白。礼堂的钟声一遍遍响起,楼梯口人来人往,不停地发成嘚嘚嘚的声音,那件外套泡在盆里已经有三天了,我有点麻木,蜷曲在床上,宛若行将腐朽的木头里弯曲的纹理。直到第四天早晨,房主阿婆来敲门,她告诉我,我的房租已经三个月没交了。像在头上浇了盆冰水,我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吮吸着清晨的空气,一股沁人心脾的清幽流淌过我的脑海。
五、
我决定出去再找份工作。随着太阳的升起,贝克街重又喧闹起来,摆地摊的商人扯着嗓子吆喝着,汽笛声鸣个不停。我浏览着每一家店面,搜寻着招聘信息,那些花哨的橱窗上挂着各式各样的玩偶,顾客不停地进进出出,我漫不经心地搜索着。
当我走到衣服店的对面时,老板娘正站在外面招揽客人,她吆喝说刚进了一批春装,全部是新款。我注视着她。她在环顾四周吆喝着。我从没有这么近距离打量过她,她笑起来可真美,我完全陶醉在她的两旋酒窝里了。她吆喝着,目光突然扫到了我,我蓦地慌张失措起来,赶忙收回了目光,脸刷的红了。我扭过头,接着往前走,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再看她时,她的目光还没有移开,我一个踉跄差点跌倒,透过余光,我看到老板娘咧着嘴笑,我不再敢转身了,顺着街道走远了。
连着找了三天仍一无所获,我有点绝望了。一天我路过贝克公园,公园里开满了姹紫嫣红的花儿,我坐在摇椅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三五成群,或打闹或嬉笑,一种孤独感笼罩着我。夜幕即将降临,远处的人家如旗子般散布在大地上,迎面而来的柳絮促使我打了几个喷嚏。
那天清晨,我很早便起床了。我望着屋子里的每一件物品,以及窗外的烟囱与高楼,贝克街还未醒来,我走出旅社,路过衣服店时,我停顿了一会儿,想象着老板娘是如何迎着朝阳拉开卷门,迎接着她的第一批客人。这个春天,我终究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去店里买衣服。
我穿过公园,来到了巴士站台,搭载着今天的第一班班车,依旧是坐在车尾。巴士全速行驶着,护城河边的柳树抽出颀长的柳叶来,暮春的早晨上着雾,耸立的高楼一直往后退,我望着空荡荡的车厢,有那么一刻,我感到这座流动着的岛屿从此在的生命里消失不见了。 5一觉睡到自然醒是一种幸福
今天,连续忙碌已经整整一个月了。说实在的,自打记事起,还从来没有这样忙碌过,即使是大家认为最应当紧张的高考冲刺阶段,也没到了没时间吃饭睡觉的地步。这几天,一起工作的各位同仁个个倍感体力不支,说现在如果能让一觉睡到自然醒,那真的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了。虽然是笑谈,但却是真实的心理感受。
按说,从国庆节休假后起,大家就开始了每个月一次的报表工作,也是对会计人员来说每个月最繁忙的几天。说连续忙,是因为从一个月前的这天起,接到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任务以后,每天晚上12点前没有下过班,更不可能在12点前入梦,正常的作息时间完全被打乱了,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除了数字还是数字,仅有的时间就是快速吃饭时间和可怜的几个小时睡觉时间。甚至有几天是连续工作,直到第二天别人上班了,接着继续工作。我和朋友戏称这些天过的是魔鬼生活,这不,昨晚又是一夜无眠,心想能够美美地睡一觉就知足了,今生将别无所求。
说出来大家也许会笑我没出息,怎么说人生的追求也不至于到了这个地步吧,一觉睡到自然醒算什么幸福,这应该是一般人轻而易举就可以实现的目标啊。不过且慢,若仔细想想,一觉睡到自然醒也的确是一种幸福,不信您瞧——
一觉睡到自然醒,那肯定是衣食无忧的,用不着为了生计而东奔西跑,应该有份也许不太理想但却相对稳定的工作,经济收入或许算不上太高,但也足可以满足一般正常需求,这样,对于无太大物质追求的人来说,用不着为了温饱问题而烦忧,能够心安理得地享受平凡的生活,自然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了,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吗?
一觉睡到自然醒,那应当是内心没有太大的波澜,相对平静,和周围的人能够融洽地相处,用不着为一些解决不了的事情着急上火,更用不着着愁到白了少年头,生活中也许少了在别人看来更多的精彩,但只要凡事都想得开了,即可以愉快地享受每一天的精彩,并且完全可以让生活过得更有滋味一些。有了这样的心情,当然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了,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福呢?
一觉睡到自然醒,说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只有完全健康的人才可能有良好的睡眠。当然,另一个极端的人要除外。有不少人应该说也是健康的,但不知何故,睡眠却调整不到最佳状态,睡眠质量也算不上高,倍受失眠的痛苦煎熬。想想吧,想睡而不能时,那多折磨人啊,反正我可受不了。若是生理上有别的病痛,那也自然是难以入眠的,不可能舒舒服服地一觉睡到自然醒。一觉睡到自然醒,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
当然,人生的追求不仅仅是一觉睡到自然醒,这应该说是最低目标吧,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又是人生的最高追求目标。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时,是工作、学习顺利,生活愉快的象征,心情自然是不错的,能够开开心心地做自己应该做且喜欢做的事情,心情愉快地度过每一天,这不正是人生最大的追求吗?此刻,说一觉睡到自然醒是一幸福,您总该相信了吧。
尽管即使在不久的一天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状态,也不大可能每天一觉睡到自然醒,为了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也需要上一个或几个闹钟,以便能够适时地安排好生活的每一天。但一般情况下,周末的时间是自己的,只要愿意,一觉睡到自然醒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6青涩的记忆
国庆节放长假了,又适逢妈妈过生日,于是回了趟老家。回家那天,老天仍然阴沉着脸,显然多少会影响人们出行,但还是挡不住回家的脚步,路上仍有不少行人冒雨前行。在纷纷的细雨中,遇到了也正匆匆忙忙往家赶的伟,寒喧之余,不免勾起了我对昔日青涩的回忆。
伟是我的初中同学,长相没什么特别的(也许是我根本没注意过),学习成绩不突出,在同学三年当中,我对他几乎没有什么特殊的印象。上初中时,男女生已经少了小学时常常打打闹闹的场景,更多的时候是男女生不说话,特别是象我这种不怎么容易开窍的人,对男生大多数时候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做着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岁月匆匆,三年很快过去了,似乎不记得与伟说过什么话,大家也就各奔东西了。
本以为大家的缘分也就是熟悉的陌生人而已,没想到一次偶然的邂逅,却让我们有了更进一步的交往。
那是分别几年以后一个秋日的周末,我在异地求学,和同宿舍的同学结伴在街上闲逛,无意中遇到了伟。虽然说同学三年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在异地能见到家乡(我们两家距离不过五公里路程)的人,又是同学,也异常兴奋。交谈中得知,他初中毕业以后到一所离家较远的高中读书,成绩还是可以的,高考却失利了,没有复读,直接找了份工作,这不,正公务在身,出差呢。简单交谈后,互留了通信地址,便就此话别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偶然的邂逅而已,或许睡一个踏实的觉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过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却是我没想到的。
和伟分别大约一周以后的一个上午,下课铃声刚刚响过,同学们便都急不可耐地到收发室找自己的信,我则懒懒地到操场边晒太阳,反正我也没有需要计算时间可收的信件。朋友英子远远地喊我,手里还扬着一个白色的信封,边喊边朝我这边跑来,说是有我的信。接过厚厚的信,惊诧地看着并不熟悉的字迹,心想这是谁来的信呢,再看看地址,才恍然大悟,这不是前几天伟留给我的地址吗?无疑是伟的来信了。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慢慢地小心将信封撕开,便露出了折叠整齐的信纸,写的密密麻麻的,洋洋洒洒几大张。我耐心地看完,原来,伟很为自己没能继续深造而挂心,他有个打算,想找我帮着买几本有关自考方面的书籍。想学习是好事啊,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很快写了回信,告知请他放心,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他买到。等书寄过去以后,他又写信表达谢意,就这样,你来我往,与伟的书信往来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继续着。
我写信向来不打草稿,也并不是说对收信人不尊重,而是我相信第一感觉,喜欢把想说的话一鼓作气地写出来。写完以后再回头看看,几乎没有可以改动的地方,顶多也就是个别标点符号以及错别字的改动。伟写信的语句很朴实,可能是已经工作的缘故吧,说话的分寸把握的很好,对我的观点表示赞同时,恰当地加以肯定,而观点不同时,也是明确而又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来,话语间不时透出理性的成熟,是我乐意接受的那种语言。
伟很谦虚,因为要准备考试,有时候会问我一些有关书本方面的东西,我对学习是从来都不感到厌烦的,会愉快地一一帮他解答。偶尔他的信中也有用词表达不太恰当的地方,我便直言相告。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向他请教一些有关与人交往方面的问题,他也会经过认真分析以后说出自己的看法。可以说,和伟的交往是很愉快的,相信他也有同感吧,不然,也就没有长时间的书信往来了,直到他顺利通过医学自考本科的全部课程。
通信的时间长了,每次收信时同学们总会打趣说这是谁来的信呀,我都会坦然自若地一笑而过。不过说实话,与伟的书信往来似乎也成了几年学生生涯的一部分。那时候电脑还不普及,写信不象现在发电子邮件这么简单,鼠标轻轻一点,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完成,而是实实在在地通过邮局邮寄。说来也怪,毕竟是异性相处,可以你来我往地书信往来,却没有任何杂念,天真地想原来异性之间也可以有纯真的友谊。那年五一节放假两天,伟说你干脆到我工作的城市来玩两天吧,反正回家也太紧张了,我则婉言谢绝了,因为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回家,大家可以在当地一起玩玩。我倒是没想的太多,只是感觉大老远的到人家那里,会增添很多麻烦,况且似乎也没有去的充分理由,毕竟是异性朋友,男女总是有别的,交往的度还是应该把握的。何况我这样的人,向来对学生时期男女有特殊交往是持反对态度的,看有的同学成双入对,说人家是不务正业,很是反感,基于这样的立场,与伟的交往充其量也仅仅是普通的好朋友而已。
上中学时,我有过一个不雅的绰号。镇上的中学,条件自然是差了些,一个放五、六十人的教室,冬天就生一个火炉子,还是烧我们自己动手做的煤糕(煤掺了可烧的红土成块凉干冬天备用的),每到数九寒天时,教室的温度很低,穿了厚厚的棉鞋双脚有时候还被冻的没有知觉,上早自习时,同学们大多围着火炉子,我呢,则象往常一样规规矩矩坐在自己的坐位上。加之,我对男同学似乎视而不见,即便是大家开个玩笑,也不敢太过分,一副冷若冰霜,难以接近的样子,于是,同学们就叫我冰糕,可能是怕热,又对人冷冰冰的缘故吧。高中毕业到了新的学校以后,观念仍然没有多少改变,这样也就有了自己独特的学生生活。
人的感觉有时候很奇特。那年寒假过后,我要返校了,伟说他也正好要回到单位上班,于是,就结伴到车站去。那是一个刚立春过后的上午,乍暖还寒,穿了厚厚的外套还是能明显感觉到早春的寒意。不过一路上与伟结伴而行,有说有笑,也不觉得路途遥远了(应该有近十里路程吧)。到车站了,正好有一趟我趁的车子到了,可不知为什么,却说再等下一班吧,反正车多的是。谈笑之间,几个小时过去了,才上了返校的长途车。那种感觉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只是大家乐意在一起交谈,有共同语言吧,如果说非要下个定义的话,算是好感?
转眼,我也到了毕业的日子。在选择工作地点时,我听从了父亲的建议,到他的工作所在地找了家单位。工作还算顺利,几年下来,完全适应了当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各方面条件虽然说不能和大城市相提并论,但也算是很过得去了,再说离老家也不算太远,这也是我考虑的重要原因,不然,单位里不少人在考取相关证书后都远走高飞了,若愿意的话,出去找个更好的工作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我还是选择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毕竟是这里给了我成长的第一环境,也算是知恩图报吧,或多或少出点力也是应该的。
刚参加工作那阵子,写信还是很积极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是越来越懒了,尽管很喜欢书面的书信,却也不怎么动笔了,大多数时候还是感觉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电子邮寄要省事的多。上次换办公室时,无意中翻出收藏的信件,还真是不少呢,不免为曾经的执着而感慨,能那么坚持,那也是需要毅力的吧。记得伟曾经用金银花写过一首诗,具体内容早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其中有一句似乎与爱情有关,我则在回信中改为友情了,也算是一种意思的明确表达吧。
伟要结婚时,写过一封长长的信。他找的是我们的同学芬,其实,他们的交往我是早已经知道的,那时候我和芬并不怎么近乎,分别以后好象没见到过,但听同学说起过她对伟的执着追求。几年过去了,她的诚意终于打动了伟,走到了一起。伟在来信中说,芬还说起过我们三个人的关系,说应该处理好。其实,是她多虑了吧,曾经,我与伟是有过不少交往,应该称得上是很好的朋友了吧,但却与所谓的爱情无关,又怎么需要她为这个费心呢?后来有一次回老家碰到过芬,她很健谈,同学嘛,还是很容易沟通的,客气一番后相约下次一定到她家里做客,我愉快地答应了,至于说去与不去,那可就难说了。
想到曾经的记忆,有时候有一丝青涩之感,但又感觉那是纯真的记忆,如今的社会五彩纷呈,恐怕很难有那种单纯的友谊了。时代在进步,我也在一天天变化着,很难预知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但那种青涩的记忆会永远保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等到再过几十年回忆起来,应该是珍贵而美好的吧。 6剑门碧玉
1,高中,听前辈说,有本校的情侣一对去爬山
PS,我们这里的瀑布不是很出名,但是绝好,
只要顺着学校的旁边往山上走,会有瀑布,而且越往上瀑布越多,几层几叠的瀑布都有,但是,山太难爬了
所以一般爬到第一个瀑布就不再向上走了,俺们高中每次春游,
就游到那个瀑布,风景真他妈美哦
就算是第一个瀑布,也是绝美的风景了
那对情侣就是到了第一个瀑布,然后女生看中了瀑布旁边悬崖上的一朵花
男生就爬上去采——是不是很传奇?
结果失足掉下来,一下子就砸进去瀑布下面的潭子里
那个潭子深最多两三米,掉下去的男生会游泳
我算是水性很好的人,可以潜到五六米以下的深度,
但是筒子们啊,有瀑布以千钧之力灌下来啊
那男生几番起来又几番被瀑布压下去
最后活生生挂了
他俩一直不回来,全校惊动,辗转得知消息,爬到瀑布旁,女生呆若木鸡,就维持那个姿势,不晓得站了几天。
最后打捞尸体的时候,全校青壮年轮番上
摸到水下,见到那男生正好卡在两块石头中间
几个老师保安学生轮番下去捞,每次一逼近就被瀑布之力逼开了
妈的捞了多少次不知道,最后才捞出来
告诫大家,遇到瀑布请绕行
还有,千万不要让爱你的人去冒险 7、殉情记
还是前辈的事
某对情侣感情非常之好
但是两家父母互相不对眼
到了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地步
后来两人商量,与其这样,生不能同床,死后同穴吧
然后两人选择了个日子,服下了敌敌畏
服了之后,两人继续上床OOXX
OOXX到一半毒发身亡
后来法医费了老半天的劲才把他们分开的
但是那两对父母还是怨恨不解,虽然有遗书希望俩人葬在一起
最后还是各自取了各自的尸体回去办丧事
PS
千万不要殉情,死了之后就没有希望了
殉情的人,你还以为会有《胭脂扣》这样的电影来为你树碑立传?
没有
死了就是死了
一切都没有了
所以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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