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羽 发表于 2014-3-28 13:03:00

习俗之亲家称谓姻兄弟,姨妈不是是亲家姨

亲家称谓姻兄弟
         
         据《辍耕录》记述:凡男女缔姻者,两家相谓曰亲家。 这在汉代已用“亲家”称谓,唐代已经盛行。《尔雅》解释: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便是妇与婿之父母并得自称为婚姻,而二字连文并举。《诗经》 有“燕尔新婚”句,则夫称其妇亦得曰婚;有“不惟旧姻”句,则妇称其夫亦得曰姻。
      
      福州称谓习俗,婚姻双方家长相呼,便用“亲家”有 时分别称夫妇之父为“亲家”,称夫妇之母力“亲家母”或 “亲母”。至于夫的兄弟,都你为“亲家伯” “亲家叔”;妇的兄弟,都称以“大舅” “小舅”(不直呼“亲家舅”);夫的姐妹,都称为“亲家姑”(亲家大姑、亲家二姑);妇的姐妹, 都称为“亲家姨”(大姨、二姨)。

      如果书面上亲家相称,就称谓“姻兄”“姻弟”如果丧礼,对亲家便称“姻兄” (死者),署款“姻晚生”;如果一方是亲家,一方是亲家舅辈的,便称死者“姻伯”,署款 “姻再晚生”
      
      亲家的交往不是寻常的,礼宾较为隆重。福州民间,除非家庭重大的欢聚和宴请,一般不敢劳驾亲家的。如有邀请亲家莅临,就须有敬重的礼遇,不可怠慢。


姨妈不是是亲家姨

      福州话有句:姨妈不是亲家姨。

      姨妈,妈,音mǎ(马),就是祖母的姐妹。而母亲的姐 妹,只能称姨。《释名•释亲属 》:“母之姐妹曰姨。”如果姨 比母亲大的,就称“大姨,,“二姨”,比母亲小的,就称“小姨”(细姨)。当然,祖母的姐,称大姨妈,二姨妈;祖母的妹,称小姨妈(细姨妈)。

      姨也好,姨妈也好,都是母、祖母的亲缘关系,属于戚属。这便是姻亲。孔颖达疏《左传》就有“妇之父为姻”的说法。

      福州民间习俗,姻亲都称“亲家” 如儿媳的父母.便 称谓“亲家”、“亲母”;妻的兄弟,称“亲家舅”;妻的姐妹,称“亲家姨”。

      可见,称谓上,母亲的姐妹和祖母的姐妹,是辈份有别,称呼不一的。姨妈是祖母的姐妹;姨是母亲的姐妹。不能把姨妈和姨的称谓等同起来。

      同样的,母亲的兄弟称舅;袓母的兄弟称舅公。不能把舅公和舅的称谓等同起来。

      对姨而言,自称是甥儿,福州话为外甥;

      对姨妈而自称是甥孙,福州话为外甥孙。

      对舅而言,自称是甥儿,福州话方外甥;

      对舅公而言,自称是甥孙,福州话为外甥孙。

      这都是姻亲的关系。而在称谓上是有区别的,不可把姨 妈和姨混淆,如同称呼舅公和舅不可等同一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习俗之亲家称谓姻兄弟,姨妈不是是亲家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