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 发表于 2013-9-1 13:55:21

赴中國普通簽證將自9月1日起進行調整,中領館呼籲申請人關注申請新規

   文章转自(星岛日报)
赴中國普通簽證將自9月1日起進行調整,中領館呼籲申請人關注申請新規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普通簽證由原本的8類9種調整到12類16種。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官方網站于日前公布詳細規定,呼籲簽證申請者關注,並提醒民眾,新版的簽證申請表也將於9月1日同步啟用。

  根據條例,普通簽證中將新增S系列簽證、Q系列簽證、M字簽證和R字簽證。申請簽證時,需準備的基本材料包括:護照、簽證申請表及照片、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於不在國籍國的簽證申請者)、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於曾有中國國籍、後加入外國國籍者)。

  新增的四類簽證申請中,與華人關係最為緊密的為探親華人Q系列簽證。該系列分為Q1字簽證,適用於因家庭團聚申請赴中國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申請入境居留的人員。

  如係家庭團聚事由,申請簽證時還須提供: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件、邀請人的中國身分證複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如係寄養事由,還須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寄養委託公證或經過所在國或中國公證認證的寄養委託書;委託人的護照原件、複印件及其與被寄養兒童的親屬關係證明;接受寄養的受託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養函件及身分證複印件;寄養兒童的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中國公民的,還應提供兒童出生時中國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證明的複印件。
探親華人的Q2字簽證,適用於赴中國短期(不超過180天)探親的居住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申請簽證時,還需提供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複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此外,新增的私人事務S字簽證,適用於赴中國長期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申請時還需提交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出具的邀請函、邀請人的護照及居留證件複印件、申請人與邀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係私人事務,鬚根據領事官員要求提供有關私人事務證明材料。
此外,商貿人員的M簽證,需提交中國境內中國境內貿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務活動文件、經貿交易會請柬等邀請函件。高端人員的R字簽證,需提交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條件和要求,並按照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民眾可登錄紐約中領館網址www.nyconsulate.prchina.org/chn/,于「申辦簽證」一欄中瞭解詳情。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發郵件至cnnyconsulate@mfa.gov.cn或撥打電話(212)868-2078(周一至周五9:30-12:00;13:30-15:30,撥8為人工服務)。

  此外,自9月1日起,新版簽證申請表也將正式啟用,該表已在中領館網站公布。申請者需在電腦上填寫並打印。中領館護照簽證辦公室屆時將不再接受舊版申請表或手寫、內容不完整的表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赴中國普通簽證將自9月1日起進行調整,中領館呼籲申請人關注申請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