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猴王 发表于 2013-8-2 10:13:17

纽约华裔女子与同居多年男友分手 拒绝还钻戒遭指控

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华裔林小姐与男友分手后因为拒绝退还价值约1万美元的钻戒,最近被告上法庭。林小姐的家人7月30日到福建同乡会寻求法律咨询时表示,林小姐和非华裔的前男友在新州同居多年,两人感情很好,但没有谈婚论嫁。前一段时间两人发生冲突,男方提出分手并让林小姐归还之前的礼物—价值约1万美元的戒指,正因分手处于伤恸中的林小姐当即拒绝。

  但林小姐日前收到律师信,方知前男友因为她拒退戒指,将其告上新州法庭。林小姐的家人表示,按照中国的习俗,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先提出分手,就应该承担损失。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则女方应该退还礼品;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女方则不需要退礼;订婚后退婚亦是如此。其家人还表示,林小姐和前男友同居了这么久,男方提出分手,不仅没有赔偿女方任何青春损失,还要回戒指的做法实在没有道理。

  律师陈恒表示,美国法律规定,男女朋友期间因为感情因素赠送的礼物是可以要回的,除非是双方利益交换的结果,比如林小姐的前男友送给她戒指,林小姐给前男友做一顿饭作为交换,这样就不需要还,但林小姐必须提供证明。陈恒指出,男女朋友关系中因为礼物造成纠纷的案件比比皆是,订婚戒指也属于这个范畴,也是一种因为感情因素赠送的礼物,男方是有权要回的。

忧蓝可儿 发表于 2013-8-2 11:13:11

这女人,这青春,,,,,,,,,,好亏。。。。。。。

暗香 发表于 2013-8-2 14:47:21

靠!这算什么。。。

暗香 发表于 2013-8-2 14:49:32

公说公有理!拿出证据来。

默念你的情 发表于 2013-8-3 20:58:33

哎,天朝跟美国怎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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