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哥 发表于 2008-3-5 22:52:42

长乐团市委、福建义工组织长乐分会、长乐论坛召集志愿者与义工公告

受长乐市团市委,省义工俱乐部委托,长乐论坛召集志愿人员,义工公告!

经总部批准:长乐义工分会建立官方群,长乐客栈7群(义工群),

群号:57299980

请有志于志愿工作和义工公益活动的网友,加入这有意义的团队!

流浪滴浮云 发表于 2008-3-5 23:05:55

志愿者与义工有何区别

咿呀鬼 发表于 2008-3-5 23:10:34

支持,

斌哥 发表于 2008-3-5 23:11:04

简单地讲:

志愿者隶属团委!

义工隶属红十字会

福建义工在线 发表于 2008-3-6 00:08:55

长乐分会上次办理的四个帽子将这周周末通过有关人员转到长乐分会负责人斌哥手上!请大家注意查收!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08-3-6 07:42:46

还有帽子啊!不错不错。

斌哥 发表于 2008-3-6 13:56:36

借用许三多说过的话:

人活着就是要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


即日起就可以加群申请报名长乐志愿者和义工!

痴心换情深 发表于 2008-3-7 16:28:57

给辛勤的劳动者们送:ha:

huqiouyan 发表于 2008-6-29 10:10:19

我加了群,可是怎么你没把我加进去啊

小红 发表于 2008-7-14 12:44:00

偶现在闲得很,派我出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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