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上张 发表于 2013-2-3 17:38:02

西班牙侨胞家庭团聚、家庭扎根居留相关常识

欧浪网02月03日(记者/秦岭)报道,家庭团聚和家庭扎根,是侨胞申请家人来西的主要渠道,也一直是旅西侨胞比较关注的问题。本期的华社访谈,我们请来了英士福法税事务所的Marcos律师,来为我们解答关于家庭团聚和家庭扎根的相关问题。

  
   Marcos律师说,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家庭团聚和家庭扎根的性质。家庭团聚是申请国内的亲属来西班牙,家庭扎根则是无身份移民有未成年的西班牙籍子女,或是有西班牙籍父亲或母亲,才可以申请的一种居留。比如说,无居留华人在西班牙生了孩子,一年后孩子入了西班牙籍,那么他可依附孩子的西班牙籍申请家庭扎根居留。在2011年之前,无居留父母无法依附孩子的国籍而获得身份,但自从“家庭扎根”政策出台之后,无居留父母就有了申请身份的权利。gov-ern-ment要求:申请“家庭扎根”的父母,其子女必须拥有西班牙国籍,此外他们必须与自己的子女居住在一起,并且担负抚养子女的责任。
  
  申请家庭团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A)申请表格 EX-02。
  
   B)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整本护照复印件。
  
   C)最后一年申报的个人所得税 (IRPF)如果是工人需要工作合同以及工资单, 如果是老板需要提交季度税单。
  
   D)需公证处证明有适当的居住房子。
  
   E)被申请人是配偶的话需结婚公证,如是儿女的话需出生公证,如是父母需亲属公证。
  
   F)无犯罪证明。
  
   G)医疗保险。
  
  申请家庭扎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A) 申请表格 EX-10。
  
   B) 整本护照复印件。
  
   C) 无犯罪证明。
  
   D) 亲属证明(出生证明)。
  
   Marcos律师表示,家庭扎根居留,是可以打工的,可以随时去保险局申请保险号。而有些家庭团聚的居留,是不可以打工的,具体要看居留卡背面的信息,如果写明不可以打工,就必须要向移民局申请更改居留性质,或者等在西班牙居住满5年之后,才可合法打工。
  
  通过家庭团聚或者家庭扎根渠道得到居留的华人,如果离婚,居留会不会被废?Marcos律师表示,通过家庭团聚拿到居留的人,即使与担保人离婚,居留仍然有效,不会作废,担保人也无权使依附人的居留作废。家庭居留到期后,可以申请工作居留,也可以在这个居留证有效期内去保险参加工作。平时在申请任何一种材料时,如果需要担保人(就是配偶)的材料,只要出示离婚材料就没有问题。当然,在家庭居留到期之前,也可以申请把家庭居留换成工作居留和老板居留,更改居留需要的具体材料,请咨询当地的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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