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1 11:15:40

斌哥 发表于 2013-1-21 11:31:51

你的帖子已经被“有关部门”删除,说明该贴确实有些问题,具体原因请咨询有关部门,

再次提醒楼主:请注意你的发言风格,谢谢!

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1 11:44:55

美猴王 发表于 2013-1-21 11:57:42

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0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都这么含蓄了、、还要在注意~?一个脏字都没有~要怎么注意~禁我言、理由骂人~那个字脏了、、可以提出来 ...

请注意发言风格!友情提示!

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1 11:57:57

Stiven 发表于 2013-1-21 11:58:22

“有关部门”管理员惹不起,sorry楼主。

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1 11:59:01

文心雕逼 发表于 2013-1-21 12:01:17

东邪醉桃花 发表于 2013-1-21 12:15:36

美猴王 发表于 2013-1-21 12:23:10

东邪醉桃花 发表于 2013-1-21 0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恕我直言,楼主如果有委屈尽可以摆到台面上直说,孰对孰错相信众多网友们自有公论······

但是对于 ...

老东以上建议有道理!赞...
请尊重自己的ID也请尊重他人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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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发个帖子抗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