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 发表于 2010-5-24 16:23:54

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廉政建设,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于今年举办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廉政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为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加强廉政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活动的主办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驻司法部监察局、法制日报社;协办单位: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

  四、征稿内容:作品要体现加强法制宣传和廉政建设的内容,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和谐。重点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社会热点问题,宣传改善民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要结合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力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要充分体现法治内涵,又能展现书法、绘画和摄影的艺术魅力。

  五、征稿范围和方式:一是社会各界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组织推荐作品;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组织推荐;四是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推荐作品;五是特邀部分书画家创作的作品。

  六、投稿要求

  1、形式:书法、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和摄影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摄影作品请附电子版。

  2、规格:作品规格尺寸不限;草书、篆书应附释文;一幅多张请标明顺序号;附件“声明”请认真审阅、填写,“声明”可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下载。

  3、参赛者每类作品只能选送1件。

  4、邮寄一律挂号邮寄。

  5、退稿:本届活动恕不退稿。如作者要求退稿,请用铅笔在作品右下角注明须退稿并将退稿费(50元)于2010年10月底前汇至法制日报社“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评选活动办公室李东霞收,逾期不予办理。

  6、投稿日期:2010年5月中旬开始,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奖项设置

  共设书法、绘画、摄影一等奖各2名(共6名),二等奖各5名(共15名),三等奖各10名(共30名),优秀奖各50名(共150名),组织奖30名。

  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出版及宣传权。

  投稿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第八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李东霞收邮编:100102

  投稿信箱:fzshz@126.com

  联系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孙跃年

  010-65205811

  驻司法部纪检组时乃龙

  010-65205609

  法制日报社罗荣李东霞

  010-8477260784772347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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