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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雪决定上诉: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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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18-1-18 06: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lxm 发表于 2018-1-17 13:14
我生小孩的时候那个副院长收了我一千红包结婚却没来帮我接生

副院长收红包?
发表于 2018-1-18 08: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一日就是一天 发表于 2018-1-17 11:37
人命关天,最好这次判她有罪。

你的观点不错
发表于 2018-1-18 09: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犀利的人生 发表于 2018-1-17 12:06
已经不会发生了。现在基本有点难度的。都是往上级医院推。留下来的基本都是无风险的。

对,现在就是这种状态,病人越来越无奈,医生越来越消极
发表于 2018-1-18 1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个人感觉,严格按照法律来看是没法给她套这罪的,但从道德和常识来看她确实是严重不负责,或许这也是法院折衷判的原因。之前看过东方卫视那个视频,李建雪和她老公的态度真的是,让人不舒服,一味说自己可怜,指责产妇家属给自己冠罪名,全然看不出对产妇和家属的歉意。
最后说一句,李建雪可以上诉,但产妇可没办法复活,那么年轻的一个人,可惜了。
发表于 2018-1-18 12: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李如果冤枉,那产妇就该死,就白死吗?协会就是纵容犯罪。
发表于 2018-1-18 13: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牛妞 于 2018-1-18 13:35 编辑
云想衣裳花想容 发表于 2018-1-18 12:45
李如果冤枉,那产妇就该死,就白死吗?协会就是纵容犯罪。


什么逻辑,难道产妇死了,医生就要判刑吗?那谁来当医生!

邓利强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认为,“这是一份折中判决,是权衡各方后的定罪不量刑,但对李建雪而言,是不公平的判决。”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检、公安部2008年关于医疗事故罪的最新立案标准,规定了“严重不负责”的7种情形,分别是: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实验性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医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015年3月29日,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7名专家对此事故作出的讨论意见认为,李建雪在医疗过程中坚守岗位、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汇报,遵循上级医生医嘱,李建雪没有擅离职守,其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相关情形。
发表于 2018-1-18 13: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云想衣裳花想容 发表于 2018-1-18 12:45
李如果冤枉,那产妇就该死,就白死吗?协会就是纵容犯罪。


去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7世界卫生报告》指出,2015年,全球每天约有830名女性因孕期或产期并发症死亡,其中严重的大出血占比1/4。

“产后出血是妇产科医生头上的幽灵,没人知道它什么时候到来。”邓利强说,在中国,每十万名产妇中就有数人因大出血死亡。

鉴于此案带来的巨大影响,邓利强希望,二审时,此案能公开开庭,让各方探讨李建雪罪与非罪的问题。
发表于 2018-1-18 14: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都很无奈,那是这个社会病了
发表于 2018-1-18 16: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第2条,第7条
发表于 2018-1-18 16: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说无罪得都是医生及近亲属,说有罪的都是长乐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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