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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路“两个”名——捐款惹出的命名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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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17-10-17 16: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西毒战东邪 发表于 2017-10-16 23:34
怎么变味?难道做慈善还不能留名

我指的变味是:都吵到电视台了,变成民事纠纷了。
发表于 2017-10-19 22: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玩不起还是吧钱还给人家吧,
发表于 2017-10-20 16: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长林人路过
发表于 2017-10-21 23: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首占那里不是也有吗?
发表于 2017-10-22 11: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要取名还是环乡南路好,至于捐者要名誉可以把捐助人名字金额刻大点刻在石碑上,这样后人也可看到你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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