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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前一辆牛逼停放的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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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iven
发表于 2017-9-25 15:4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色影无忌 发表于 2017-9-25 11:05
停在人行道上的交警蜀黍是不管的,路边在抄单停在人行道上都不去搭理都见过

人行道是城管管的,我有次停人行道上被城管拍了
发表于 2017-9-25 15: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支持曝光!
尤其是市医院外面,一溜都这么停,太缺德了!叫人怎么走路?
发表于 2017-9-25 16: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mishideren 发表于 2017-9-25 15:46
人行道是城管管的,我有次停人行道上被城管拍了

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法城管对于机动车违法是没有执法权的
发表于 2017-9-25 16: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mishideren 发表于 2017-9-25 15:46
人行道是城管管的,我有次停人行道上被城管拍了

机动车停到人行道上本应该属于违规(章)停车,这在法律法规上本来就属于交警失职渎职
发表于 2017-9-25 17: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本帖最后由 色影无忌 于 2017-9-25 17:43 编辑
mishideren 发表于 2017-9-25 15:46
人行道是城管管的,我有次停人行道上被城管拍了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发表于 2017-9-25 18: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点支烟放车上
发表于 2017-9-25 19: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斌哥 发表于 2017-9-25 12:48
为了省里面停车费吧

里面的车位非常紧张,停车非常难
发表于 2017-9-25 21: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消防中队到市标的路两旁,非机动车道全被机动车塞住,电动车、自行车等只能挤到机动车道上
发表于 2017-9-25 22: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来自: 中国福建
唉。长乐的道路太窄。停车位又少……  但是医院这种地方有车位的就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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