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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一包过期减肥茶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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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ICOLEZ
发表于 2007-5-24 09: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我很想知道楼主是哪国人?是我们长乐人吗?既然楼主自称专业人士?那请问你在你进去消费之前你对这家店做过任何形式的调查与了解吗?看来没有!
如果你每天都对你要消费的地方做具体调查和研究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你, 你一定会没有钱去消费, 因为你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调查和研究上了!
“我把警察, 记者都搬出来了(如果不肯换那我就叫警察跟记者了), 问他们要怎么样, 他们心虚了,”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你首先是受害者,但是,从你说出来的话却带有很强烈的“威胁性”。你说这样的话,会使“被告”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这样会使她们受到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当然,你也一样。
叫警察和记者是消费者合法的权力, 并不属于威胁, 给他们造成心理威胁是应该的, 要你然如何维护你的权力?
钱的事情是小, 可是面子问题是大”

看样子你挺有钱的,美分内外两种,也知道楼主是爱美人士,但是你是那种死要面子的人。
做个人如果连脸都不要了, 那你还做什么人? 人家摆明了把你当白痴一样坑, 如果不为自己争回面子有如何立足于世上?
发表于 2007-5-24 09: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这是什么跟什么[em4]
发表于 2007-5-26 20: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我保留我的意见!我能体会也能理解的你的心情!但是~~~~~
你最好去喝点“静心口服液”我能提供给你的只有“王老吉”

[本贴已被 师无人 于 2007-05-26 20:27:39 修改过][/COLOR][/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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